文化引领 提升法院整体形象
2012-06-01 08:36:00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湖南省通道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院长 杨立
  法院文化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重要内容。加强法院文化建设,对于大力弘扬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全面提升干警思想境界、职业操守、人文素养,培养和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过硬、一心为民、公正廉洁的法院队伍,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努力实现人民法院工作新发展,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2011年来,湖南省通道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以法院文化建设为着力点,通过文化的引领,优化了司法环境,提升了司法能力,规范了司法管理,促进了司法廉洁,全院呈现出团结向上、争创一流的良好局面,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法院形象整体提升。

  加强法院物质文化建设,优化司法环境。通过强化法院文化的物质载体建设,优化审判、办公环境,营造符合法院职能特点的法院物质文化氛围。对大审判庭进行重新装修;为立案庭配备新办公桌椅,为来访当事人提供导诉资料、纸笔、茶水,体现关心、尊重当事人的司法人文关怀;建立荣誉室、文化长廊,在各个办公室悬挂法治名言警句,对法官进行追求公平正义、崇尚法律文明的教育熏陶;投资20余万元配备司法警察装备及计算机、照相机、扫描仪等办公设备,为干警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确保心情舒畅、精神饱满地投入工作。

  加强法院精神文化建设,提升司法能力。采取多种形式把法院精神文化贯穿于日常工作,使干警在潜移默化中受到教育和启迪,提升干警的职业素养。开展 “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将“我在为谁工作”、“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建法治湖南,湖南法院怎么办”三项活动结合起来,给干警发放并组织学习《你在为谁工作》、《社会主义司法理念教育参阅材料》、《科学发展观在湖南的认识与实践》、《法治湖南建设纲要》等书籍和资料,要求干警结合工作实际写出读后感,加深干警为“党的事业、宪法法律、人民利益”工作的认识,强化了干警的职业理念,激发干警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干事创业的精神;设立橱窗式的宣传栏,开展司法理念教育,确保理论入脑入心;设立图书阅览室,投入30余万元购买法学书籍,选送22名干警参加了上级法院举办的各种培训,拓宽法官视野,更新知识结构;邀请人民陪审员、人民调解员、审判经验丰富的法官讲解侗乡风土人情、调解技巧,增强法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从优待警,增强干警的职业尊荣感;组织干警参加演讲比赛、知识竞赛、篮球比赛、庆党九十周年文艺汇演和红色教育等活动,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营造积极向上的人文环境。

  加强法院制度文化建设,规范司法管理。充分发挥制度管人、管事、管案的作用,规范各项司法管理,确保了审判工作的公正高效运行。制定并完善《目标管理及司法状况考评实施细则》和《案件质量评查办法》等审判管理制度,健全案件质量评查分析机制、审限监督机制和司法过错责任追究机制,开展案件讲评、质量评查、庭审考评、裁判文书评比等活动;制定并完善《司法礼仪规范》、《法官行为细节提示》、《法官忌语》等队伍管理制度,从立案、审判、执行中的细节规范法官言行,以良好的司法礼仪树立法官形象,提升司法公信力;制定并完善《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安全保卫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司法政务、警务管理制度,使后勤保障规范有序,警务保障安全可靠,确保审判、执行工作顺利开展。

  加强法院行为文化建设,促进司法廉洁。从规范法官的司法行为、言谈举止、人际交往等方面着手,培育符合法官职业道德要求的行为模式,促进司法公正廉洁。严格落实“五个严禁”,继续推行“五个严禁”随案告知制度,公布院长办公电话及“五个严禁”的24小时录音举报监督电话,约束干警业内业外活动,使公道正派、举止文明、行为规范成为自觉行动;给全院干警上廉洁从政党课,组织观看廉政教育片,组织学习《人民法院警示教育案例选编》,在每位干警的办公桌上设置“廉政警示牌”,警示干警人人遵守、自觉执行;随案发放廉政监督卡,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完善了廉政谈话、廉政保证金、违法审判责任追究等廉政制度,确保队伍廉洁、公正执法;建立“廉政文化长廊”,使干警时时处处受到廉政文化的熏陶,营造出良好的廉政氛围。
责任编辑:裴夏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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