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湘两地法院齐给力 220万借款纠纷执结
2012-05-30 15:03:46 | 来源:中国法院网星子频道 | 作者:李良学 况立梅
  近日,江西省星子县人民法院在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大力支持下,成功执结一起标的额达220万余元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

  被执行人肖某因做房地产开发急需资金周转,于2009年6月向中国农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星子县支行借款本金200万元,同时由被执行人桂某以座落在星子县城星光大道的7套商用店面房作抵押担保。肖某、桂某等人后因房地产市场疲软,经营出现严重亏损,无力按期归还借款。星子农行只得于2011年5月向星子法院提起诉讼,裁判文书生效后,向星子法院执行局申请执行。

  执行中,星子县法院执行局发现被执行人肖某、桂某等人于2011年 4月因另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在湖南省长沙市中级法院成为被告,桂某等人在江西被抵押的房产已经被长沙中院裁定予以查封、冻结。这样就产生了在执行中对被告桂某房产如何进行分配的问题。为此,星子法院首先积极向长沙中院沟通联络,然后按规定向九江中院、江西高院逐级书面请示汇报,江西高院及时与湖南高院、长沙中院进行沟通协调。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2012年2月22日长沙中院及其申请人、星子法院及其申请人协商达成一致意见,长沙中院将所涉案件委托星子法院执行,将所查封财产的处置权委托给星子法院,认可星子农行就其所抵押的借款本息获得优先受偿,长沙中院对星子法院所涉案件的执行给予了大力支持。

  星子法院依法按程序规定对桂某所抵押的7套门店进行了公开拍卖,5月28日将所拍得的价款优先支付星子农行,还清肖某的借款本息220万余元,使该案得到了圆满执行。至于拍卖价款所剩余的款项,星子法院已经跟长沙中院联系上,不日将如数移交。
责任编辑:漆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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