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媳丢下孩子离家出走 老公公诉争监护权
2012-05-29 15:25:48 | 来源:中国法院网西安长安频道 | 作者:吴芸
老张的儿媳在生下女儿后便离家出走。2009年张某之子去世,照顾孙女的责任便落到了老张的肩上,多年来孙女没有上户口,老张认为儿媳苟某未尽监护人的义务,遂向法院申请要求撤销苟某的监护资格,并变更自己为孙女的监护人。5月28日下午,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巡回审理了这起监护权纠纷案。
庭审中被申请人苟某表示自己无力抚养女儿,同意将孩子的监护人变更为申请人张某,同时也保证在张某年老无能力后自己会对女儿进行抚养。为了孩子能够健康成长,考虑到经济能力和对孩子的关爱,法院依法判决撤销被申请人苟某的监护资格,变更申请人张某为孙女的监护人,并当庭宣判。
由于本案系申请变更监护人,适用特别程序,依法不能调解,但考虑到孩子的身心健康,法院从另一方面对申请人被申请人双方做了很多说服劝导工作,希望被申请人能对女儿多进行关爱,双方共同努力,保障孩子的成长。申请人张某表示欢迎被告苟某常来家中看望女儿,被申请人亦表示以后会常去,对女儿的生活学习多加照顾。庭审结束后法庭人员还前往申请人张某家中,实际了解了张某的家庭环境,苟某首次见到了自己的女儿。
庭审中被申请人苟某表示自己无力抚养女儿,同意将孩子的监护人变更为申请人张某,同时也保证在张某年老无能力后自己会对女儿进行抚养。为了孩子能够健康成长,考虑到经济能力和对孩子的关爱,法院依法判决撤销被申请人苟某的监护资格,变更申请人张某为孙女的监护人,并当庭宣判。
由于本案系申请变更监护人,适用特别程序,依法不能调解,但考虑到孩子的身心健康,法院从另一方面对申请人被申请人双方做了很多说服劝导工作,希望被申请人能对女儿多进行关爱,双方共同努力,保障孩子的成长。申请人张某表示欢迎被告苟某常来家中看望女儿,被申请人亦表示以后会常去,对女儿的生活学习多加照顾。庭审结束后法庭人员还前往申请人张某家中,实际了解了张某的家庭环境,苟某首次见到了自己的女儿。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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