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平法院“电话调解”探出调解新路
2012-05-24 11:07:59 | 来源:中国法院网重庆频道 | 作者:陈华东
  今年以来,重庆市梁平县人民法院电话调解该类案件47件,敦促履行19件,已全部履行完毕。该院积极探索矛盾化解新策,创新工作方式方法,针对机动车责任事故等需要快速、高效处理的案件,探索出“电话调解”的一条新路。

  立案时电话告知。法庭立案时,根据原告方提供的电话号码,及时与被告方取得联系,告知其相关起诉内容,要求其提供答辩状及调解意向。同时针对交通事故保险公司的案件,专门建立“保险公司出庭人员名录”,及时与涉案保险公司代表联系,告知其相关案情,了解其调解意向。

  审理中电话沟通。在一些案情比较简单、法律关系比较明确的案件进行调解时,对不能到庭参加调解的被告方当事人及时电话沟通,告知原告诉讼请求及证据材料,在法庭组织和见证下,由双方当事人通过电话进行协商,进行电话调解。达成调解一致意见时,由法庭先行制作调解笔录、调解协议,再通知被告到庭签字确认或邮寄调解笔录、协议至被告方处,由其签字确认后再邮寄回法庭。

  生效时电话回访。对调解生效的案件,在履行期限内,及时与双方当事人联系,了解履行情况,敦促履行,使案件真正做到“案调事了”。
责任编辑:陈思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