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组织百日执行攻坚
2012-05-24 08:48:04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王书林 张有伟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从4月20日起,组织两级法院开展“百日执行攻坚”,重点执行涉及民生实事工程以及农民工工资、困难群体等案件。活动开展以来,两级法院目前已执结522件,结案标的额5413.24万元,执结案件涉及民生的占71%。
该院执行干警针对一些企业单位拒不执行的被执行人,将其信息报送人民银行征信系统,通过对其信用等级降低,限制其申请贷款等金融活动空间,促使其主动履行或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通过这一工作方法,已有19起案件与征信系统对接,得到顺利执结。
乌鲁木齐中院党组要求两级法院全体执行干警,积极向党委政法委报告执行工作情况,争取支持;加强与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密切协作。实行执行案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方法,认真填写《执行案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表》,“一案一卡”,随案附送。对于存在社会稳定风险的案件当事人,提前约谈、及时走访,确保涉及民生风险可控,强化涉诉信访的源头治理。对未严格执行案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规定,导致涉诉信访的,取消承办人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并视情节追究承办人员责任。
该院执行干警针对一些企业单位拒不执行的被执行人,将其信息报送人民银行征信系统,通过对其信用等级降低,限制其申请贷款等金融活动空间,促使其主动履行或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通过这一工作方法,已有19起案件与征信系统对接,得到顺利执结。
乌鲁木齐中院党组要求两级法院全体执行干警,积极向党委政法委报告执行工作情况,争取支持;加强与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密切协作。实行执行案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方法,认真填写《执行案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表》,“一案一卡”,随案附送。对于存在社会稳定风险的案件当事人,提前约谈、及时走访,确保涉及民生风险可控,强化涉诉信访的源头治理。对未严格执行案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规定,导致涉诉信访的,取消承办人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并视情节追究承办人员责任。
责任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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