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中院司法救助与法律援助“无缝对接”
2012-05-21 16:16:28
     中国法院网讯 (刘斌 李晓艳)  “请稍等,我们马上为您办理法律救助手续”。5月18日上午,一位当事人杨某拿着山东省日照市法律援助中心出具的《给予法律援助决定书》来到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了解情况后,接待法官马上为其办理了相关手续,直接进入法律救助程序,缓交9700元案件受理费。“没想到这么快就为我缓交了诉讼费,有了绿色通道,省事多了”,杨某高兴地说。这是日照中院实施法律援助与司法救助“无缝对接”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日照中院贯彻“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教育活动理念,不断探索为困难群众维权提供方便,2011年8月,日照中院联合日照市司法局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与司法救助的若干意见》,联手为公民铺设“法律绿色双通道”,实现法律援助与司法救助的“无缝对接”:凡是经过法律援助机构认可的材料,当事人向法院申请司法救助的,法院免于审查,直接进入救助程序,并设有专门接待窗口,快速立案,高效办理。

  该制度实施以来,日照中院共为29位困难当事人缓交诉讼费用459793元,免交诉讼费用32646元。
责任编辑:漆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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