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大交通事故致五人死亡 法院力促高难度调解
2012-05-21 10:50:12 | 来源:中国法院网鹰潭频道 | 作者:陈义
  近日,江西省贵溪市人民法院交通速裁法庭对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进行开庭审理,最终双方握手言和,以调解结案。

  2011年12月8日凌晨,被告吴福驾驶其所属物流公司的一辆重型厢式货车在鹰雄大道行驶时,与相反方向行驶的一辆小轿车相撞,造成包括小轿车司机在内的5人死亡、1人受伤的特大交通事故。该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吴福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小轿车司机承担次要责任,5位乘车人不承担责任。肇事货车在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抚州中心支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限额50万元第三者责任险及不计免赔。

  今年初因交通事故死亡的5位被害人的父母向贵溪市法院起诉,要求吴福及其所属的物流公司、保险公司等三被告赔偿各项损失共计1308664元。但是被告人吴福只是一名普通的司机,家境困难,没有支付能力,其所属的物流公司以事故系司机个人行为为由拒绝赔偿,保险公司的投保限额又远远达不到原告的诉讼请求,一度使本案陷入僵局。

  该案争议巨大,如果处理不妥,可能会成为新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主审法官邀请交警、政法委及当事人的亲属一起做当事人的工作,最后双方拿出最大诚意达成调解协议。约定保险公司在调解书生效后四十五日内赔偿原告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各项损失计人民币506000元;被告吴福及其所属物流公司在本调解书生效后四十五日内赔偿原告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各项损失计人民币490000元;此案一次性了结。

  贵溪市人民法院速裁庭本着及时化解矛盾、定纷止争的目的,充分发挥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将诉讼与非诉讼衔接,调解与判决结合,及时化解矛盾,最大限度地快速解决纠纷,为当地的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漆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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