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在热爱 贵在坚持
争当一名优秀的信息宣传员
2012-05-18 14:26:40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罗念初
大家上午好!我叫罗念初,是融安县人民法院民一庭的一名审判员,今天站在全市的信息宣传工作会议的发言席上作典型发言,我感到很激动。今天我发言的题目是《重在热爱,贵在坚持,争当一名优秀的信息宣传员》,我的发言共分三部分。
一、领导的关心和重视是我踊跃写稿的动力和源泉
自从2004年到融安县人民法院工作之后,我一直坚持写稿投稿,强烈地感受到我们的信息宣传工作越来越受到市县两级法院领导的重视,比如每年都召开信息宣传工作培训会议,对我们这些信息宣传爱好者进行业务培训,充电学习,使我们在写作上得到不同程度的提高;在硬件配备上也给予了倾斜照顾,在我们融安法院,现在办公室都配备有摄像机、数码相机、电脑等。院领导也经常帮助我们解决在创作中遇到的困难,鼓励我们多创作多宣传,使我们深受感动和鼓舞。2011年我在中国法院网获得采用稿件21篇,在广西法院网获得采用稿件73篇,在柳州中院网获得采用稿件38篇,在其他一些法制网站如广西法制网、光明网法院频道、民生与法制网的用稿量也在稳步上升;今年由于我所在的民一庭人少案多,办案压力较大,所以稿件有所下降,自2012年1月至今,我在中国法院网获得采用稿件7篇,在广西法院网获得采用稿件43篇,在柳州中院网获得采用稿件9篇。我的努力也得到了组织和领导的认可,2010年、2011年连续两年被本院评为年度优秀通讯员,2010年还被柳州市中院评为全市法院信息宣传先进个人。
现在在我们法院,许多年轻的干警纷纷投入到我们这个行列中来,他们的名字也逐渐被许多编辑老师所熟悉。在写作的道路上,有伴前行,真是一件幸事。
二、热爱写作是最基本的前提条件,只要坚持不懈就总会有所收获
在法院工作,无论是审判业务庭的审判员或者是书记员,还是司法行政后勤的工作人员,无论是写法律文书还是写其他材料,都离不开写作,写作已经成为我们日常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而对于工作,我的态度是我们每个人都有义务也有责任把工作做得更好,做到最好,起码是做到自己能力范围内的最好。有些同事,他们能够写出洋洋洒洒几千字的判决书,却反感写信息宣传材料,经常敷衍应付。我个人认为,判决书固然重要,但信息宣传材料对我们深化法院文化建设、提升法院权威形象等都有着潜移默化的重要影响,应该受到重视。我们不仅不能反感写信息宣传材料,还应该尝试着去热爱它。只有喜欢写作、热爱写作,经常写作,我们的文章才会越写越美妙,越写越精彩。正所谓刀越磨越锋利,脑袋瓜越用越灵活,写作上也是同样道理。只要经常写,坚持不懈地写,我们总能够把所想写的东西完美地表达出来。我的写作习惯是:先在头脑中酝酿个大概轮廓,然后把文章整体雏形写出来,再不断地加以修改充实,直到自己满意为止。确实,除了会写,我们还要会改,要学会修改自己的文章,才会越变越好。武侠小说家金庸对自己的小说一改再改的事情相信大家已经耳熟能详,就拿我今天这篇发言材料来说吧,其实我也是经过一改再改,期望能对大家今后的写作稍稍有一些触动或者是启发。
三、写作以及投稿的一些心得体会
一是紧跟形势,写出特色。我们所写的信息宣传材料要紧跟党和国家的政治形势,做到为大局服务,为法院的审判工作服务,并结合自己所在法院的具体情况、具体做法,写出新意来,写出亮点来,写出别具特色的东西来。这样的信息宣传材料才会对领导的决策和指导工作提供有力的参考依据,才会获得较高的采用率。我们在写文学类的文章时,也应当紧跟形势,比如说在春节时写合家团圆的感慨、劳动节写劳动者的光荣、母亲节写母亲的慈祥伟大,等等,只要充满真情实感,打动人心,就是好文章,就会获得相当不错的采用率。去年的清明节我写了散文诗《清明寄思》,今年的清明节我写了首律诗《清明吟》,都获得广西法院网的采用。
二是在模仿中进步,在创新中成长。我个人认为,我们的任何学习,最初都源于模仿,写作当然也不能例外。但是模仿不等于可耻的抄袭,而是一种认真的学习态度。同时我们在模仿的过程中要善于总结经验教训,善于开拓创新,套用文学界那句名言“源于生活而又高于生活”,我们的写作模仿也要“源于真品而又力争超越真品”,如果一直甘心做别人的复制品,那就很难取得好的成绩,所写的文章也难以获得编辑老师的青睐。比如我经常浏览广西法院网,一天我看到天平拾贝栏目刊登了一首《法官赞歌》,我觉得写得很好,于是我就模仿写了一首《法官颂歌》,居然被采用了。我觉得还不过瘾,心想赞美法官之后,还可以赞美法警以及书记员啊,这些都还没有被别人赞美过,采用率应该蛮高的。于是我又接连写了两首《法警赞歌》、《法院书记员赞歌》,果然也都获得广西法院网采用。
三是题目是文眼,取名要慎重。无论是写先进事迹材料、法院新闻宣传材料,还是写小说诗歌散文一类文章,我认为都要精心设计一个精彩、响亮的题目,才能获得编辑老师的青睐。好的题目能够让人一眼看到就有继续阅读下去的兴趣。甚至可以说,能够取一个好的题目,这篇文章就已经成功了一半。在这方面我颇有感触,比如在网上浏览文章时,经常是被别人新颖的题目吸引住,继而才去阅读该篇文章的。所以我在写好文章后,经常还要琢磨着给它取一个好题目。在网上看到有个资深写手说过这样一句话:两小时写完的文章,一定要用三小时想一个好标题。对此我深以为然。
四是善待作品,勇于投稿。作为法院的信息宣传爱好者,我们在繁忙的工作之余去写信息宣传材料,费尽心机整出一篇文章来,确实很不容易,所以我们应该好好善待自己的作品。我认为:一要不断地修改完善,使它臻于完美,起码要达到自己心目中的完美;二要勇于将它投稿出去,只要坚持不懈地写作和投稿,我相信“一分耕耘一分收获”,我们的文章就会在坚持中逐渐变得优秀起来的,我们的稿件迟早都会有获得采用的那一天。
以上粗浅的发言只是抛砖引玉,还望得到与会各位领导、同行写手们多多指导与交流。成绩已经属于过去,未来还将任重道远。最后衷心祝愿各位同行在今后写出更多更好的文章来,为我们法院信息宣传工作做出自己积极的贡献!谢谢!
一、领导的关心和重视是我踊跃写稿的动力和源泉
自从2004年到融安县人民法院工作之后,我一直坚持写稿投稿,强烈地感受到我们的信息宣传工作越来越受到市县两级法院领导的重视,比如每年都召开信息宣传工作培训会议,对我们这些信息宣传爱好者进行业务培训,充电学习,使我们在写作上得到不同程度的提高;在硬件配备上也给予了倾斜照顾,在我们融安法院,现在办公室都配备有摄像机、数码相机、电脑等。院领导也经常帮助我们解决在创作中遇到的困难,鼓励我们多创作多宣传,使我们深受感动和鼓舞。2011年我在中国法院网获得采用稿件21篇,在广西法院网获得采用稿件73篇,在柳州中院网获得采用稿件38篇,在其他一些法制网站如广西法制网、光明网法院频道、民生与法制网的用稿量也在稳步上升;今年由于我所在的民一庭人少案多,办案压力较大,所以稿件有所下降,自2012年1月至今,我在中国法院网获得采用稿件7篇,在广西法院网获得采用稿件43篇,在柳州中院网获得采用稿件9篇。我的努力也得到了组织和领导的认可,2010年、2011年连续两年被本院评为年度优秀通讯员,2010年还被柳州市中院评为全市法院信息宣传先进个人。
现在在我们法院,许多年轻的干警纷纷投入到我们这个行列中来,他们的名字也逐渐被许多编辑老师所熟悉。在写作的道路上,有伴前行,真是一件幸事。
二、热爱写作是最基本的前提条件,只要坚持不懈就总会有所收获
在法院工作,无论是审判业务庭的审判员或者是书记员,还是司法行政后勤的工作人员,无论是写法律文书还是写其他材料,都离不开写作,写作已经成为我们日常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而对于工作,我的态度是我们每个人都有义务也有责任把工作做得更好,做到最好,起码是做到自己能力范围内的最好。有些同事,他们能够写出洋洋洒洒几千字的判决书,却反感写信息宣传材料,经常敷衍应付。我个人认为,判决书固然重要,但信息宣传材料对我们深化法院文化建设、提升法院权威形象等都有着潜移默化的重要影响,应该受到重视。我们不仅不能反感写信息宣传材料,还应该尝试着去热爱它。只有喜欢写作、热爱写作,经常写作,我们的文章才会越写越美妙,越写越精彩。正所谓刀越磨越锋利,脑袋瓜越用越灵活,写作上也是同样道理。只要经常写,坚持不懈地写,我们总能够把所想写的东西完美地表达出来。我的写作习惯是:先在头脑中酝酿个大概轮廓,然后把文章整体雏形写出来,再不断地加以修改充实,直到自己满意为止。确实,除了会写,我们还要会改,要学会修改自己的文章,才会越变越好。武侠小说家金庸对自己的小说一改再改的事情相信大家已经耳熟能详,就拿我今天这篇发言材料来说吧,其实我也是经过一改再改,期望能对大家今后的写作稍稍有一些触动或者是启发。
三、写作以及投稿的一些心得体会
一是紧跟形势,写出特色。我们所写的信息宣传材料要紧跟党和国家的政治形势,做到为大局服务,为法院的审判工作服务,并结合自己所在法院的具体情况、具体做法,写出新意来,写出亮点来,写出别具特色的东西来。这样的信息宣传材料才会对领导的决策和指导工作提供有力的参考依据,才会获得较高的采用率。我们在写文学类的文章时,也应当紧跟形势,比如说在春节时写合家团圆的感慨、劳动节写劳动者的光荣、母亲节写母亲的慈祥伟大,等等,只要充满真情实感,打动人心,就是好文章,就会获得相当不错的采用率。去年的清明节我写了散文诗《清明寄思》,今年的清明节我写了首律诗《清明吟》,都获得广西法院网的采用。
二是在模仿中进步,在创新中成长。我个人认为,我们的任何学习,最初都源于模仿,写作当然也不能例外。但是模仿不等于可耻的抄袭,而是一种认真的学习态度。同时我们在模仿的过程中要善于总结经验教训,善于开拓创新,套用文学界那句名言“源于生活而又高于生活”,我们的写作模仿也要“源于真品而又力争超越真品”,如果一直甘心做别人的复制品,那就很难取得好的成绩,所写的文章也难以获得编辑老师的青睐。比如我经常浏览广西法院网,一天我看到天平拾贝栏目刊登了一首《法官赞歌》,我觉得写得很好,于是我就模仿写了一首《法官颂歌》,居然被采用了。我觉得还不过瘾,心想赞美法官之后,还可以赞美法警以及书记员啊,这些都还没有被别人赞美过,采用率应该蛮高的。于是我又接连写了两首《法警赞歌》、《法院书记员赞歌》,果然也都获得广西法院网采用。
三是题目是文眼,取名要慎重。无论是写先进事迹材料、法院新闻宣传材料,还是写小说诗歌散文一类文章,我认为都要精心设计一个精彩、响亮的题目,才能获得编辑老师的青睐。好的题目能够让人一眼看到就有继续阅读下去的兴趣。甚至可以说,能够取一个好的题目,这篇文章就已经成功了一半。在这方面我颇有感触,比如在网上浏览文章时,经常是被别人新颖的题目吸引住,继而才去阅读该篇文章的。所以我在写好文章后,经常还要琢磨着给它取一个好题目。在网上看到有个资深写手说过这样一句话:两小时写完的文章,一定要用三小时想一个好标题。对此我深以为然。
四是善待作品,勇于投稿。作为法院的信息宣传爱好者,我们在繁忙的工作之余去写信息宣传材料,费尽心机整出一篇文章来,确实很不容易,所以我们应该好好善待自己的作品。我认为:一要不断地修改完善,使它臻于完美,起码要达到自己心目中的完美;二要勇于将它投稿出去,只要坚持不懈地写作和投稿,我相信“一分耕耘一分收获”,我们的文章就会在坚持中逐渐变得优秀起来的,我们的稿件迟早都会有获得采用的那一天。
以上粗浅的发言只是抛砖引玉,还望得到与会各位领导、同行写手们多多指导与交流。成绩已经属于过去,未来还将任重道远。最后衷心祝愿各位同行在今后写出更多更好的文章来,为我们法院信息宣传工作做出自己积极的贡献!谢谢!
责任编辑:马尚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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