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院调解一案化解两起租赁合同纠纷
2012-05-17 14:45:59 | 来源:中国法院网山东频道 | 作者:徐兴军
  近日,经过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立案庭法官耐心细致地工作,申请再审人青岛顺德公司与被申请人青岛建祥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的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同时该案矛盾的化解也使双方当事人在胶州市法院的另一租赁合同案件圆满解决。

  2009年6月,顺德公司将部分厂房租赁给建祥公司使用,后厂房被胶州市划定为拆迁范围,建祥公司起诉要求顺德公司支付租赁房屋的拆迁补偿款并得到法院的支持,顺德公司不服二审判决,向省法院申请再审。

  山东高院再审立案庭受理案件后,合议庭法官详细审阅原审卷宗并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听证,深入分析案件的症结所在。合议庭了解到顺德公司另案起诉建祥公司要求支付房屋租赁费,法院判决后建祥公司申请抗诉,本案中顺德公司申请再审,双方僵持不下,建祥公司无法拆迁也不敢再组织生产经营,顺德公司也因涉案房屋不能拆迁而拿不到拆迁补偿款。从一方当事人起诉到申请再审审查阶段已历时近两年,双方当事人的经济损失都在扩大,同时也影响了胶州市相关区域整治建设的顺利进行。

  为妥善处理案件,合议庭全面分析案情后,确定了将申请再审和抗诉的两起案件合并处理的调解方案,但双方当事人对两案合并处理抵销的给付金额争执不下,合议庭一次次和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为双方分析利害关系,在合议庭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下,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和解协议,顺德公司撤回再审申请,建祥公司申请抗诉的案件亦因当事人和解而终结,两起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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