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强化“两个统一”提升执行工作整体合力
2012-05-17 10:34:42 | 来源:中国法院网辽宁频道 | 作者:王伟宁
辽宁召开全省法院执行工作会议
  5月15日,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全省法院执行工作会议,总结2011年执行工作,围绕2012年工作任务,对下一阶段全省执行工作做出具体部署。会议讨论通过了八个执行工作文件,旨在全面完善统一管理、统一协调的执行工作管理机制,努力提升执行工作整体合力。

  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陈长林做了题为《真抓实干 开拓创新 努力开创执行工作科学发展新局面》的讲话。他强调,2012年执行工作主要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抓好执法办案,切实提高执行工作质效。各级法院要以执法办案为第一要务,不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依法运用强制执行措施,最大限度地实现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权威;二是抓好统一管理、统一协调机制建设,切实提高执行工作整体合力。全省法院要进一步完善统一管理、统一协调机制,健全“管案、管事、管人”相结合的制度管理模式,构建管理严密、监督有力、配置科学的执行工作管理格局,实现全省执行工作整体合力的显著提升;三是抓好执行工作改革,切实提高司法公信力。全省法院要围绕解决执行工作中的突出问题,紧密结合执行工作实际,深入推进分段集约执行改革、司法拍卖改革和执行联动威慑机制建设,促进执行公正、公开,推动执行工作健康发展;四是抓好执行队伍建设,切实提高执行队伍素质。全省法院要通过加强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和司法核心价值观教育、执行业务培训、开展执行部类裁判文书评查、走基层等活动,不断提高执行业务能力,提高与群众沟通、交流的能力,增强执行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努力保持执行干部思想纯洁、队伍纯洁、作风纯洁和清正廉洁,为建设富庶文明幸福新辽宁做出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此次集中出台的八个执行文件,着力构建管理严密、监督有力、配置科学的执行工作管理格局。《关于执行工作统一管理、统一协调的若干意见》明确“两统一”机制的职能内容,细化工作程序,规范执行管理行为;《分段集约执行流程管理规程(试行)》全面推进分段集约执行改革,加强节点控制,促进执行公正、公开;《关于执行部类裁判文书评查活动实施方案》明确评查范围、方法和标准,提高裁判文书质量及执行人员业务素质;《关于执行督办案件办理情况通报的规定》和《执行案件挂牌督办办法》促进执行效率的提高,遏制违法违规行为,健全了监督制约机制;《全省法院执行局长工作业绩考核方案》对各中院执行局长的年度工作业绩进行考核,健全了考核评价机制;《执行案件责任倒查实施办法》规定对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进京、进省访案件等五类重点案件进行责任倒查,确定追究责任的情形和承担责任的形式,健全了责任追究机制;《执行装备配备指导标准》明确执行经费和装备标准,确保监督落实到位,积极探索建立执行干警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制度,努力实现基层法院执行工作必需的组织机构、经费、装备及执行干警人身安全保障。

  辽宁高院执行局长辛赤兵主持会议并做了总结发言。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法院、鞍山中院就开展分段集约执行工作做了经验介绍。全省中级法院主管执行工作的副院长、执行局长参加了此次会议。省委政法委执法督查处处长杨松、省人大内司委司法处处长金峰应邀出席会议。
责任编辑:陈思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