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田抛荒心难忍 法院撑起“保护伞”
2012-05-15 15:13:26 | 来源:中国法院网大新频道 | 作者:闭赋火
  “有法院用法律为我们农民兄弟撑腰,再也不怕土地承包出问题了。有什么事都可以找法院替我们讨说法!”通过打官司顺利解除承包合同、收回集体甘蔗地的村民小组组长黄某激动而不无感慨地说道。

  2007年,原告广西大新县志兴村上禁村民小组与许某、蒙某、岑某三人签订《土地租赁合同》,把196亩土地承包给三人种植甘蔗,承包期为15年,每三年支付一次承包费。

  2009年蒙某、岑某退出合伙,由被告许某一人独自经营。然而在合伙人退伙之后,许某由于生意繁忙、分身无术,一直没有对承包土地进行开发种植,任由土地抛荒。短短的两年时间里,原本绿油油的甘蔗地转眼间已呈现出一片杂草丛生、荒芜萧条的破败景象。

  上禁村民小组看着自己祖祖辈辈安身立命的土地慢慢地被野草侵蚀,都很着急。为彻底挽救集体土地,制止许某的抛荒行为,原告即召开村民小组大会一致决议决定与许某解除合同并要求许某支付拖欠的承包费。然而当原告向许某提出收回土地时却遭到许某的断然拒绝。迫于无奈原告只能向法院寻求法律保护,请求法院判令解除与许某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并要求许某支付尚欠的承包费20420元。

  由于该案涉及到土地承包问题,如果处理不当,极有可能引发信访。经过法院坚持不懈的调解,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自愿解除之前签订的《土地租赁合同》,而原告也放弃了要求被告许某支付拖欠的承包费的诉讼请求。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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