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福精心编制“制度网” 打造效能型法院
2012-05-08 10:38:44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颜建明
  自去年基层法院院长换届以来,江西省安福县人民法院新任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制度建设,坚持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以制度建院,先后制定完善了一系列涵盖审判工作、队伍建设和行政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构建四大管理制度体系,促使各项工作全面步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发展轨道,着力打造效能型法院。

  构建决策管理制度体系。该院制定出台了《党组会议事规则》、《院长办公会会议规则》等制度,规范了院党组、院领导议事、决策的程序,增加决策过程的透明度,利于群众监督,防止决策的随意性,实现决策民主、科学、高效,较好地促进了该院领导班子“讲团结、守纪律、集思广益、互相尊重”良好风气的形成,切实增强了班子的凝聚力。

  构建审判管理制度体系。完善制定了《审判委员会工作规则》,进一步规范了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疑难案件的相关工作流程,有效杜绝错案的发生。制定了《﹙错案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对错案范围、错案确认、责任认定等方面作出了详细具体的规定,充实完善了案件质量管理的监督机制,实现了错案的责任追究有章可循,促使法官能正确行使审判权,提高审判质效。为进一步加大执行工作力度,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制定出台了《执行攻坚行动工作方案》。修订完善了《统一对外委托司法鉴定管理规定》、《案件质量评查办法》、《审判流程管理制度》等多项制度,将各项审判工作都纳入制度的框架,促进审判管理常态化、制度化,推进各项审判工作均衡、高效进行。

  构建队伍管理制度体系。该院积极创新人才选任制度,实行竞争性选拔干部制度化,出台了《部分中层干部副职职位竞争上岗实施方案》,明确规定须经笔试、演讲、民主测评、业绩考察四道“关口”才能任命中层干部。制定了《廉政保证金制度》,通过奖励廉洁行为,惩罚不廉行为,促使干警廉洁自律,自觉遵守审判纪律和法官职业规范,促进公正廉洁执法,维护司法公正。修订完善了《干警上下班管理制度》、《干警请销假制度》、《干警着装管理办法》等制度,进一步规范法官的职务行为、业外活动、言行举止,树立法院和法官的良好形象。

  构建行政管理制度体系。制定了《财务管理办法》,明确财务收支和办案经费的保障措施,严格财务审批程序,增强财务管理的透明度,规范办公用品的交接、保管和使用等。制定了《车辆和驾驶员管理规定》,明确了干警公务用车审批程序、驾驶员违章违纪的处理等,大大提高了车辆使用效率,实现了车辆的科学管理与统筹安排。制定了《印章管理使用规定》,规范了院印、党组印、总支印、财务专用印和部门印的使用与管理。

  该院四项管理制度体系的构建,组成了一张严密的“制度网”,有力提升了法院工作效能和干警个人素质。截至2012年5月7日,该院案件结案率同比上升4.9个百分点,民商事案件调解率同比上升6.2个百分点,上诉案件发改率同比下降 8.5个百分点。
责任编辑:边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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