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换地合同起风波 荣昌法官调解化纠纷
2012-04-28 10:42:19 | 来源:中国法院网荣昌频道 | 作者:郭杰
  日前,重庆市荣昌县人民法院吴家法庭法官来到铜鼓镇共和村五组,对该村村民尹某与蔡某、曾某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合同纠纷一案进行调解。经过法官耐心细致地说情讲法,原告满意撤诉。

  2月15日,原告尹某起诉,诉称被告曾某从外地打工回家建新房,将百余方的沙、土、石倾倒到自己的稻田中,导致约半亩地的稻谷被压毁。此事经该村村委会调解后,曾某愿意拿一块与原告面积相当的干田和一段田坎与原告交换,并在村民调解委员会的组织下签订了换地协议。但换地协议签订后,原告发现被告拿来交换的土地并不是被告本人的,而是其弟弟的,且被告倾倒的沙石越来越多,严重影响原告稻田的收成。因此原告要求撤销换地协议,并把原告稻田中的沙、土、石清理干净,恢复原状。

  了解案情后,承办法官认为,原、被告系同村村民,相邻居住,并且还是远房亲戚,以不伤和气的调解方式结案最为妥当。为此,承办法官主动来到原告的稻田中,实地考察原告稻田的受损情况,并当面了解双方的真实想法。同时,邀请人民调解员参与调解,发挥人民调解员熟悉当地社情民俗的优势。最后,经过承办法官细心的讲解、劝导和人民调解员的协助,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维持换地协议,被告将原告稻田中的沙、土清理干净,并在原告稻田一侧修建堡坎,防止一旁的土石继续倾倒到原告的稻田中。

  促成和解后,承办法官又组织双方当事人以及人民调解员对受损土地进行了实地丈量,当面确定了堡坎的高度和宽度。终于,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原告满意撤诉。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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