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乡法院妥善审理民间借贷纠纷
2012-04-26 09:19:41
     中国法院网讯 (姚 雷)  今年以来,针对金融市场资金紧张,企业融资难、民间拆借市场盛行等现象,河南省内乡县人民法院积极采取加强诉讼财产保全、做好立案前的审查工作等有效措施,妥善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截至目前,该院受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85件,调解撤诉75件,调撤率为88%,呈现出调撤率高、上诉率低的良好态势。

  加强诉讼财产保全。该院对存在可能转移、隐匿、毁灭财产的案件,在立案之初进行审查,符合保全条件的,及时予以办理;对未提起诉讼保全申请的,及时释明诉讼保全的益处。对因外借资金不能回笼,通过诉讼缓解资金压力的当事人,降低担保门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截至目前,共有12案件因及时采取保全措施得以顺利调解或执结。

  做好立案前的审查工作。由立案庭严格审查,对于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等经济犯罪或有其他犯罪的案件,及时依法移送公安局、检察院机关处理;对于出借人或者借款人众多、有较大影响以及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案件及时向县委、人大、上级法院汇报,做好案件风险评估,和预案工作,切实防范可能引发的群体性、突发性事件。

  严格审查借贷合同的效力。对借据的形成过程、出借人的借款目的和约定利息及担保方式等进行调查,及时发现案件事实和隐蔽点,对因赌博、犯罪等原因产生非法借贷及违法高利放贷等情形不予保护;对于非法借贷及超出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四倍的利息不予支持;对借款时预先扣留利息的,按实际借款金额计算。

  加大诉讼调解力度。民间借贷纠纷往往发生在亲戚、朋友熟人之间,双方关系较为密切。在审理中充分利用双方有亲属或同事、同乡、同学等密切的关系,采取上门调解、邀请当事人亲友协助调解等方式,促使当事人达成调解意见。

  构建诉讼诚信体系。构建社会征信平台,对诚信度较高及较低的个人,分别进行正、反两方面宣传,增强借贷市场透明度和稳定性。对资信良好暂时陷入资金困境或因关联诉讼提前收贷的债务人,尽量促使双方通过达成分期还贷协议等方式解决,或在判决时给予其相对较长的履行期。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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