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替儿担责”金秀法院电话调解促结案
2012-04-25 14:21:31
原告从被告的父亲手中接过赔偿款露出满意的笑容
     中国法院网讯 (陈玉华)  “真是太感谢你们了,这么快就帮我解决了纠纷,让我拿到赔偿款。法院办案的方式真是灵活多样,真是真正为人民服务啊!”领到赔偿款的梁贤松激动地说。 4月24日,广西金秀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采取电话调解灵活办案,成功调解一起“父替儿”承担赔偿责任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

  2011年10月25日晚,赵有兴驾驶二轮摩托车时不小心将梁贤松撞倒致伤。后经交警部门接案处理,认定赵有兴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但赵有兴撞伤梁贤松后便离家出走,至今杳无音信。梁贤松为维护自已的合法利益,遂向金秀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赵有兴赔偿其各项损失。

  通过认真查阅案卷,调查分析案情,主审法官意识到该案开庭审理难度较大,即使判决下来,原告梁贤松也难以拿到赔偿款。只有从被告赵有兴的家人入手,尽快与被告取得联系,才能尽快审结这件案件。于是,主审法官拨通了被告赵有兴父亲赵成会的电话,但赵成会在得知联系人是主审其儿子交通事故案的法官时,马上挂断电话。第一次尝试沟通遭到拒绝,主审法官并不气馁,遂通过手机给赵成会编发了信息,向其说明事情原由,同时告知案件的诉讼程序以及被告赵有兴不出庭应诉答辩的法律后果。

  赵成会看到信息后主动给主审法官打电话,通话中,法官就其困惑的本案管辖、诉讼程序、实体处理等法律问题,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解答,并一再向其阐述诉讼不是目的,解决纠纷才是大家共同的想法和愿望的道理,慢慢地法官的讲法释理逐渐得到了赵成会的认同。几十分钟的电话沟通后,赵成会表示,自己不知儿子现在身在何处,也无法与儿子取得联系,但其愿意代替儿子赵有兴对原告梁贤松进行赔偿。

  4月24日下午,金秀法院调解室内:“我代我儿子给你赔礼道歉了,这件纠纷解决了,我心里这块疙瘩终于落下了。”被告赵有兴的父亲赵成会将赔偿款人民币14870元交到原告梁贤松手中后,脸上露出欣慰的笑容。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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