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足坛反腐案第二轮审判开庭
谢亚龙蔚少辉邵文忠分别在丹东和鞍山受审
2012-04-25 09:06:11 | 来源:新华社 | 作者:张之库 王伟宁 严怡娜
4月24日,辽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谢亚龙受贿案、蔚少辉受贿案,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邵文忠贪污案。
公诉机关指控:1998年至2008年6月,被告人谢亚龙利用担任国家体育运动委员会群众体育司司长、国家体育总局足球运动管理中心主任和受国家体育总局委派担任中国足球协会副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全民健身器材采购、国家足球队教练员任用、球队晋级等方面的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727800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谢亚龙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特别巨大,应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公诉机关指控:1995年至2010年间,被告人蔚少辉利用国家体育总局足球运动管理中心开发部副主任、中国国家男子足球队领队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承办、组织商业比赛、聘用国家队管理人员等方面的利益,非法收受、索取他人财物,合计人民币1236554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蔚少辉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索取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同日,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原中国福特宝足球产业发展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兼北京福特宝广告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邵文忠贪污案。
上述案件法庭审理中,公诉机关针对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出示了相关证据。各被告人的律师出庭进行了辩护。
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球迷代表和被告人的家属旁听了法庭审理。
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择期宣判。
公诉机关指控:1998年至2008年6月,被告人谢亚龙利用担任国家体育运动委员会群众体育司司长、国家体育总局足球运动管理中心主任和受国家体育总局委派担任中国足球协会副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全民健身器材采购、国家足球队教练员任用、球队晋级等方面的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727800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谢亚龙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特别巨大,应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公诉机关指控:1995年至2010年间,被告人蔚少辉利用国家体育总局足球运动管理中心开发部副主任、中国国家男子足球队领队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承办、组织商业比赛、聘用国家队管理人员等方面的利益,非法收受、索取他人财物,合计人民币1236554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蔚少辉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索取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同日,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原中国福特宝足球产业发展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兼北京福特宝广告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邵文忠贪污案。
上述案件法庭审理中,公诉机关针对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出示了相关证据。各被告人的律师出庭进行了辩护。
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球迷代表和被告人的家属旁听了法庭审理。
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择期宣判。
责任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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