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法院执行工作“廉”字当头创佳绩
2012-04-23 15:38:09 | 来源:中国法院网重庆频道 | 作者:刘成林
多年来,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在执行工作中始终坚持“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司法核心价值观,加大执行工作廉政建设力度。以创建“无执行积案法院”为契机,加强执行节点监督、执行队伍配置、执行廉洁氛围培养,取得了良好的成绩,先后被中政委、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清理执行积案先进法院”、重庆市高级人民院授予“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
强化节点监督“查廉”规范化。该院注重执前合理分案。坚持立执分离,随机分案,执行干警对应当回避或可能引起当事人误解得情形主动回避,从源头上避免“人情案”、“关系案”。加强执中节点控制。出台执行节点控制和程序管理规定,规范案件报批流程,规定逐级审批制度,增强合议庭功能。明确重大执行措施、案款支付、评估拍卖、案件报结、执行费减免等必须经院局长逐级审批;以物抵债、确定拍卖底价、参与分配方案、变更追加执行主体、采取拘留、搜查执行措施、大要案执行方案必须经过合议庭或局务会讨论。重大执行活动必须全程录音录像。执行局长、组长、廉政监察员对执行运作全程即时监督,确保执行信息实时录入,执行情况规范运行。严查执后信息真实。审监庭对执行案件信息录入实行全程评查,及时发现案件流程中出现的问题,对违反程序运作的,并及时上报相关领导。评查结果定期予以通报。
合理配置队伍“护廉”制度化。该院合理配置执行力量,建立内勤组、查控组、处置组为单位的办案单元,规定执行员不能单独外出办案和会见当事人,坚决杜绝“一人独行、一人独断”现象。认真落实岗位轮换制度,加大执行局工作人员的交流力度,打破了“一庭独揽,一人包案到底”的传统模式。近三年来,执行局工作人员交流比例达52%,一些年富力强、学历高、作风正的年轻法官充实到执行局,改变执行人员的年龄结构和学历结构。
加强教育学习“养廉”常态化。该院通过视频学习、反面警示、授课辅导、座谈交心等形式强化干警的廉洁教育,努力培养干警树立正确的司法政绩观,提高干警的心理素质和抗压能力,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和侵蚀,将公正廉洁执法落到实处。近三年来,执行干警共拒“吃”、“请”上百次,拒收礼金数万元,收到当事人送来的锦旗达数十面,树立了廉洁的司法形象,赢得了良好的执行声誉。
强化节点监督“查廉”规范化。该院注重执前合理分案。坚持立执分离,随机分案,执行干警对应当回避或可能引起当事人误解得情形主动回避,从源头上避免“人情案”、“关系案”。加强执中节点控制。出台执行节点控制和程序管理规定,规范案件报批流程,规定逐级审批制度,增强合议庭功能。明确重大执行措施、案款支付、评估拍卖、案件报结、执行费减免等必须经院局长逐级审批;以物抵债、确定拍卖底价、参与分配方案、变更追加执行主体、采取拘留、搜查执行措施、大要案执行方案必须经过合议庭或局务会讨论。重大执行活动必须全程录音录像。执行局长、组长、廉政监察员对执行运作全程即时监督,确保执行信息实时录入,执行情况规范运行。严查执后信息真实。审监庭对执行案件信息录入实行全程评查,及时发现案件流程中出现的问题,对违反程序运作的,并及时上报相关领导。评查结果定期予以通报。
合理配置队伍“护廉”制度化。该院合理配置执行力量,建立内勤组、查控组、处置组为单位的办案单元,规定执行员不能单独外出办案和会见当事人,坚决杜绝“一人独行、一人独断”现象。认真落实岗位轮换制度,加大执行局工作人员的交流力度,打破了“一庭独揽,一人包案到底”的传统模式。近三年来,执行局工作人员交流比例达52%,一些年富力强、学历高、作风正的年轻法官充实到执行局,改变执行人员的年龄结构和学历结构。
加强教育学习“养廉”常态化。该院通过视频学习、反面警示、授课辅导、座谈交心等形式强化干警的廉洁教育,努力培养干警树立正确的司法政绩观,提高干警的心理素质和抗压能力,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和侵蚀,将公正廉洁执法落到实处。近三年来,执行干警共拒“吃”、“请”上百次,拒收礼金数万元,收到当事人送来的锦旗达数十面,树立了廉洁的司法形象,赢得了良好的执行声誉。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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