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州法院发出环保禁止令 经营者停止污染
2012-04-20 16:19:59
中国法院网讯 (李富文 黄巍) 3月6日,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环境保护审判庭发出首例公益诉讼环境保护禁止令,禁止被申请人眭庭满从事豆腐加工的排污行为。4月19日,被申请人眭庭满立即停止了豆腐加工过程中的排污行为,主动拆除造成周边群众生活环境污染的设备。
被告眭庭满是位豆腐加工经营者,生产加工豆腐直接燃用有烟煤,造成周边群众生活环境严重污染,时间长达6个月。此前被申请人不顾环保部门的要求整改,迁移豆腐加工作坊或达标排污。但因眭庭满以无法继续营业为由拒绝环保部门要求整改的意见,最终双方对簿公堂。
最终,该院环保审判庭依法发出首例公益诉讼环境保护禁止令,被告立即停止了污染生活环境的行为。
申请人忠县环保局对此撤回诉讼申请,该案主审法官现场以案说法,并向广大群众宣传了我国环境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法院此举得到了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群众的欢迎。忠县环保局行政执法人员表示,在不特定的人群中遭受环境污染侵权损害,有权维护公共利益,有权申请环境保护禁止令,寻求法律救济,及时制止环境污染行为,避免污染行为加重对环境的破坏。
被告眭庭满是位豆腐加工经营者,生产加工豆腐直接燃用有烟煤,造成周边群众生活环境严重污染,时间长达6个月。此前被申请人不顾环保部门的要求整改,迁移豆腐加工作坊或达标排污。但因眭庭满以无法继续营业为由拒绝环保部门要求整改的意见,最终双方对簿公堂。
最终,该院环保审判庭依法发出首例公益诉讼环境保护禁止令,被告立即停止了污染生活环境的行为。
申请人忠县环保局对此撤回诉讼申请,该案主审法官现场以案说法,并向广大群众宣传了我国环境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法院此举得到了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群众的欢迎。忠县环保局行政执法人员表示,在不特定的人群中遭受环境污染侵权损害,有权维护公共利益,有权申请环境保护禁止令,寻求法律救济,及时制止环境污染行为,避免污染行为加重对环境的破坏。
责任编辑:陈思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