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中院立案庭“司法走转改”活动成效彰显
2012-04-11 11:48:23 | 来源:中国法院网福建频道 | 作者:闫明伟 王保中
  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开展“司法走转改”活动以来,立案庭积极行动,深入开展,并将其与开展“创先争优”、“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向詹红荔同志学习等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以走基层、走群众为抓手,以转作风、转观念、改不足、改问题为重点,以提升队伍素质、审判质量和司法公信力为目标,扎实开展“司法走转改”活动。

           走基层、走群众

  在开展“司法走转改”活动中,立案庭重心下移,走基层、走群众,并将其与司法便民利民、化解涉诉信访积案、联系沟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结合起来。一是司法便民利民。为身体残疾或因其他特殊情况无法亲自到法院办理立案手续的当事人提供远程立案、上门立案、巡回立案等便民立案服务。二是化解涉诉信访积案。采取重点约访、专题接访、巡回接访等方式,定期或不定期接待群众来访,主动下访,积极化解涉诉信访积案。三是联系沟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强化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交办信访件的办理力度,及时进行跟踪督办,抓紧解决落实并及时反馈,提高其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与支持度。“司法走转改”活动开展以来,立案庭共提供上门立案等便民立案服务6件次;主动约谈重点涉诉信访案件当事人18人次,化解信访积案2件;收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相关意见建议5条、办理反馈信访件4件。

              转作风、转观念

  在开展“司法走转改”活动中,立案庭干警特别是庭领导以群众的呼声为第一信号,以群众的需要为第一选择,以群众满意为第一标准,及时研究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把司法为民贯穿立案信访全过程。导诉分流,务求准确快捷;立案审查,务求依法及时;立案调解,务求实效解纷;司法救助,务求人文关怀;判后答疑,务求案结事了;信访接待,务求耐心细致;诉讼服务,务求全面周到,树立起了人民法院一心为民、公正司法的良好形象。“司法走转改”活动开展以来,立案庭共审查立案660件,当天立案率100%,立案变更率0;为生活有困难及残疾的当事人办理缓交诉讼费案件19件,缓交诉讼费57816元。

              改不足、改问题

  在开展“司法走转改”活动中,立案庭还增强活动的针对性,全面查摆本庭工作中群众观点、群众感情、群众作风、群众工作能力、落实司法为民措施等方面的不足和薄弱环节,针对暴露出来的问题,及时推出庭长、副庭长轮流在立案窗口带班,一周轮换一次,立案信访窗口工作人员落实AB岗工作制度等5项整改措施,变压力为动力,变群众一时受益、一事受益为常态受益、永久受益。

  通过开展“司法走转改”活动,立案庭干警特别是庭领导广接地气,认清了基层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的实际,掌握了群众对司法的新需求,体察了群众困难,增进了与人民群众的感情,实现了“干警受教育、群众得实惠、法院树形象”的良好效果。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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