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阴:司法确认成了群众化解纠纷新选择
2012-04-06 14:41:27
     中国法院网讯 (付培育)  一直以来,人民群众有了纠纷,可以找民间调解组织调解,也可以提起诉讼解决。但是民间调解缺少法律约束;走诉讼之路要负担案件受理费、律师代理费、交通费等费用,还要承担诉讼风险、精神压力等诉累,因此不少群众有了纠纷,只好“自认倒霉”。如今,这种情况在河南省汤阴县已被改写。

  2011年以来,为加大对司法确认的推动力度,汤阴县人民法院建立人民调解与司法确认对接机制,委派法官深入人民调解组织,就司法确认的法律适用、司法确认决定书的制作等进行指导。汤阴县法院还与人民调解组织建立长效联系机制,定期进行沟通联系,征求群众对司法确认的意见、建议,不断完善司法确认的操作规范和要求,提高司法确认效率。

  今年以来,该院共办结司法确认案件46件,在一定程度上节约了司法资源,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如今在汤阴县,司法确认正逐步被群众认可和接受,成为群众解决矛盾纠纷的新选择。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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