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昌法官倾情化解鲐背老人家庭纠纷
2012-03-30 09:21:04
法官耐心和老人交谈
中国法院网讯 (李嘉 赖中一) 3月28日,96岁高龄老人陈绍荣与家人因其子怃恤金、补助金分割纠纷一案,在四川省内江市隆昌县人民法院法官的倾力调解下,达成和解协议。3月29日,此案履行。从立案到成功和解、履行仅用了一周时间,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家住隆昌县山川镇和平村的陈绍荣老人今年已经96岁高龄,进入“鲐背”之年。老人有六个子女(两个儿子、四个女儿),其妻子早年去世。陈绍荣在丧失劳动能力后一直由其两个儿子轮流赡养。2010年6月其次子陈某某因工死亡,给老人带来了不小的打击。后陈某某之妻邱某因老人的赡养问题与老人发生争议,致使老人心生不快而不愿再随被告邱某生活,遂于2012年3月22日将儿媳邱某和孙女陈某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决二被告给付其应享有的其子因公死亡的抚恤金、工亡补助金等共计60000元。
案件受理后,立案庭法官考虑到本案系家庭纠纷,双方当事人又系亲人,适宜启用立案调解机制化解矛盾纠纷。鉴于96岁高龄的原告行动不便,法官遂决定亲自上门服务。经过法理释明和情理疏通,双方最终达成由二被告一次性给付原告应享有的陈良富因公死亡的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共计47000元的协议,并于3月29日履行。
家住隆昌县山川镇和平村的陈绍荣老人今年已经96岁高龄,进入“鲐背”之年。老人有六个子女(两个儿子、四个女儿),其妻子早年去世。陈绍荣在丧失劳动能力后一直由其两个儿子轮流赡养。2010年6月其次子陈某某因工死亡,给老人带来了不小的打击。后陈某某之妻邱某因老人的赡养问题与老人发生争议,致使老人心生不快而不愿再随被告邱某生活,遂于2012年3月22日将儿媳邱某和孙女陈某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决二被告给付其应享有的其子因公死亡的抚恤金、工亡补助金等共计60000元。
案件受理后,立案庭法官考虑到本案系家庭纠纷,双方当事人又系亲人,适宜启用立案调解机制化解矛盾纠纷。鉴于96岁高龄的原告行动不便,法官遂决定亲自上门服务。经过法理释明和情理疏通,双方最终达成由二被告一次性给付原告应享有的陈良富因公死亡的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共计47000元的协议,并于3月29日履行。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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