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峨法院多举措加强立审执协调工作
2012-03-28 13:59:12 | 来源:中国法院网天峨频道 | 作者:黄艳媚
广西天峨县人民法院坚持审判执行并重、深挖内部潜力,加强立、审、执三个环节的协调,形成法院内部合力,努力破解“执行难”,实现执行工作良性循环。2011年民商事审结案件382件,进入执行程序的73件,执结73件,和解71件,和解率达97.3%、标的到位率和实际执行率均达100%,涉执信访案0件。
加大执行风险提示力度。该院在立案环节明确告知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后,可能面临执行不能的后果,充分认识申请执行的风险,慎重提出执行申请,促使申请执行人增强风险意识,积极主动向法院提供财产线索。对经初步审查,确认被执行人明显不具备履行能力的,耐心向申请执行人说明情况,在不影响时效的前提下,实行登记备案制度,暂不进入执行程序,从源头上减轻执行压力。
诉前财产保全强化程序规范。该院对诉前财产保全工作严格规范保全手续和文书资料,规范诉前保全卷宗移送工作,在随案移送审判庭的同时,执行部门留档备存,为日后可能执行奠定基础。
审判阶段强化自动履行。该院积极推进诉讼调解,提高调解案件的当庭履行率和自动履行率;努力提高裁判文书质量,强化判后答疑制度,完善案件评查机制,将案件的自动履行率作为重要的考核指标;增强法官审判过程中的执行意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为审判执行的有效对接作好准备。
执行阶段强化合力参与。该院就重大疑难执行案件实行“审执会诊”制度,审判人员提供案件重要信息,执行审判人员共同研究,找突破口,定执行方案,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邀请陪审人员参与执行案件协调,彻底解决矛盾。
加大执行风险提示力度。该院在立案环节明确告知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后,可能面临执行不能的后果,充分认识申请执行的风险,慎重提出执行申请,促使申请执行人增强风险意识,积极主动向法院提供财产线索。对经初步审查,确认被执行人明显不具备履行能力的,耐心向申请执行人说明情况,在不影响时效的前提下,实行登记备案制度,暂不进入执行程序,从源头上减轻执行压力。
诉前财产保全强化程序规范。该院对诉前财产保全工作严格规范保全手续和文书资料,规范诉前保全卷宗移送工作,在随案移送审判庭的同时,执行部门留档备存,为日后可能执行奠定基础。
审判阶段强化自动履行。该院积极推进诉讼调解,提高调解案件的当庭履行率和自动履行率;努力提高裁判文书质量,强化判后答疑制度,完善案件评查机制,将案件的自动履行率作为重要的考核指标;增强法官审判过程中的执行意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为审判执行的有效对接作好准备。
执行阶段强化合力参与。该院就重大疑难执行案件实行“审执会诊”制度,审判人员提供案件重要信息,执行审判人员共同研究,找突破口,定执行方案,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邀请陪审人员参与执行案件协调,彻底解决矛盾。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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