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马:开通涉农案件“绿色通道” 助推农村和谐发展
2012-03-16 14:12:45
中国法院网讯 (莫卫修) 今年以来,广西巴马县人民法院结合正在开展的人民法官为人民、“解放思想、赶超跨越”大讨论等活动,充分发挥巡回法庭的职能,开通涉农诉讼案件“绿色通道”,依法及时解决涉农纠纷案件,为农民生产生活提供优质司法服务。截止3月15日,共受理涉农纠纷案件6件,审结6件,全部以调解方式结案。
该院对涉农纠纷案件尽可能实行上门立案、电话立案、预约立案等多种方式,简化手续,充分发挥人民法庭的前沿阵地作用,在部分辖区乡村设立巡回办案点,有针对性地安排专门法官深入村屯邻里、田间地头进行开庭,适时利用农民群众相对空闲的早、中、晚时段到案发地开庭,就地解决纠纷,尽量减少农村当事人往返法院的次数,减轻农村当事人的费用支出负担。共上门立案长件,到当事人田间、地头、庭院巡回审理案件5件。对经济确有困难涉农纠纷案的农民,最大限度地适用诉讼费缓减免程序,确保有理有据的农民打得起官司、打得赢官司,共减、缓、免收诉讼费1000多元,彰显了司法人文关怀。在法定审限期间内,适用繁简分流原则,该简则简,扩大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缩短办案周期。
巴马法院还针对农民法律知识少、诉讼能力较低的实际,要求主审法官在诉讼过程中正确地行使法律释明权,做好解释引导工作,共接受群众和当事人咨询20多人次,解答有关法律问题7个,确保农民能够准确及时地提供证据,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该院对涉农纠纷案件尽可能实行上门立案、电话立案、预约立案等多种方式,简化手续,充分发挥人民法庭的前沿阵地作用,在部分辖区乡村设立巡回办案点,有针对性地安排专门法官深入村屯邻里、田间地头进行开庭,适时利用农民群众相对空闲的早、中、晚时段到案发地开庭,就地解决纠纷,尽量减少农村当事人往返法院的次数,减轻农村当事人的费用支出负担。共上门立案长件,到当事人田间、地头、庭院巡回审理案件5件。对经济确有困难涉农纠纷案的农民,最大限度地适用诉讼费缓减免程序,确保有理有据的农民打得起官司、打得赢官司,共减、缓、免收诉讼费1000多元,彰显了司法人文关怀。在法定审限期间内,适用繁简分流原则,该简则简,扩大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缩短办案周期。
巴马法院还针对农民法律知识少、诉讼能力较低的实际,要求主审法官在诉讼过程中正确地行使法律释明权,做好解释引导工作,共接受群众和当事人咨询20多人次,解答有关法律问题7个,确保农民能够准确及时地提供证据,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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