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封感谢信,一段为民情
2012-03-15 10:59:07 | 来源:中国法院网重庆频道 | 作者:乔子轩
近日,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孙启福收到一封落款为“谭其美等十三人”的感谢信,信中,由衷表达他们对法官的感激之情:“中国的法官万岁,十三股东特来向你们致敬,万分感谢你们慎稳精准办案的踏实作风……”
据了解,几年前,谭其美等十三人共同出资开办了开县竹溪镇三升页岩砖厂,经营期间由黄辉为砖厂运送货物。2008年3月,黄辉修建新房,陆续从该砖厂购买红砖,但一直未支付砖款。谭其美等人遂诉至法院,要求黄辉支付所欠款项。诉讼中,黄辉认可尚未支付砖款,原因是拟用其为砖厂承运货物的运费进行冲抵,但谭其美等人认为他们已付清运费。双方就运费是否已支付问题各执一词。于是,法院判决由黄辉支付所欠砖款。尔后,黄辉提起诉讼,要求谭其美等人支付自己应得运费,获得一审法院支持。谭其美等人不服上诉至重庆二中院。
该院受理后,承办法官了解到双方矛盾尖锐,稍有不慎,极有可能引发信访事件。鉴于此,院领导、庭长、承办法官坚持维权才能维稳的理念,认真甄别证据,仔细研判案情,在找准问题症结后,多次耐心细致地向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最终促使黄辉撤回原起诉。谭其美等人深深被法官公正、廉洁、为民的工作作风折服,随即送来了这封情真意切的感谢信。
据了解,几年前,谭其美等十三人共同出资开办了开县竹溪镇三升页岩砖厂,经营期间由黄辉为砖厂运送货物。2008年3月,黄辉修建新房,陆续从该砖厂购买红砖,但一直未支付砖款。谭其美等人遂诉至法院,要求黄辉支付所欠款项。诉讼中,黄辉认可尚未支付砖款,原因是拟用其为砖厂承运货物的运费进行冲抵,但谭其美等人认为他们已付清运费。双方就运费是否已支付问题各执一词。于是,法院判决由黄辉支付所欠砖款。尔后,黄辉提起诉讼,要求谭其美等人支付自己应得运费,获得一审法院支持。谭其美等人不服上诉至重庆二中院。
该院受理后,承办法官了解到双方矛盾尖锐,稍有不慎,极有可能引发信访事件。鉴于此,院领导、庭长、承办法官坚持维权才能维稳的理念,认真甄别证据,仔细研判案情,在找准问题症结后,多次耐心细致地向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最终促使黄辉撤回原起诉。谭其美等人深深被法官公正、廉洁、为民的工作作风折服,随即送来了这封情真意切的感谢信。
责任编辑:陈思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