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高法院:执行款送到病床前
2012-03-07 09:16:57 | 来源:中国法院网上高频道 | 作者:邹小院 肖晴
执行款送到病床前
  3月5日上午一大早,在江西省上高县中医院的病房内,邓银牯拿着上高县人民法院法官送来的一万元赔偿款,感激地连声道谢,感谢法官及时将执行款送到医院,解决了自己的燃眉之急。

  2003年4月15日下午,邓银牯正在工地上忙碌工作时,正在进行封顶的屋面突然整体倒塌,毫无防备的邓银牯被压在了废墟下,导致重伤。事故发生后,由于赔偿问题迟迟达不成协议,邓银牯遂一纸诉状将房东上高县海天超细化工有限公司和承建商潘宜成告上法庭,要求两被告赔偿其全部损失。

  2003年12月,上高县法院判令上高县海天超细化工有限公司赔偿邓银牯1.6万元,潘宜成赔偿邓银牯10.9万元。判决生效进入执行程序以后,上高县海天超细化工有限公司的1.6万元赔偿款及时执行到位。但潘宜成为了逃避义务,举家外迁,下落不明,也未留下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执行陷入了困境。而申请执行人邓银牯一条腿已经截肢,两个小孩还在上学,全家只靠妻子一人打工赚钱,生活一下陷入困窘。

  邓银牯的困难深深地牵动了上高县法院领导和执行干警的心,为了帮助邓银牯一家,上高县法院不仅全部免除了邓银牯的诉讼费,而且从司法救助基金中向其提供了1万多元救助款,并帮助他顺利争取到了民政低保,使邓银牯一家的生活得到了基本保障。法院执行部门也一直密切关注此案,从来没有因为被执行人下落不明而放弃执行。经过多方努力,在得知被执行人的儿子有一定的履行能力后,执行法官多次找到潘宜成之子,反复向其做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督促其替父亲履行赔偿义务。几年来,经济也不宽裕的被执行人之子陆续替其父偿还了2万余元执行款。

   3月2日,上高县法院的执行法官得知申请执行人邓银牯因为疾病再次住院,无力支付医疗费的情况后,执行法官马不停蹄,多方奔走,终于成功促使潘宜成之子再次替其父支付了1万元赔偿款。3月5日拿到执行款后,执行法官立即驱车直奔医院,将执行款送到邓银牯病床前,解决了邓银牯的燃眉之急。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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