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假烟市值180万 非法烟贩获刑六年半
2012-03-05 09:15:26 | 来源:中国法院网蚌埠频道 | 作者:宋海灵 沈洪金
日前,安徽省怀远县人民法院以被告人杨祖良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罚金180000元。
2008年底至2010年11月案发,被告人杨祖良分别伙同范金涛、赵春、常冲、刘燕、陈同义、张云秀、张翠平、陆珍、易玲玲等人(均已另处),先后共11次前往河南省舞阳县北舞渡镇购买假冒、伪劣的卷烟669件件,运回怀远县常坟镇周边地区进行分散销售,销售金额150525元、市场价值1827708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杨祖良违反国家规定,无证经营卷烟,扰乱烟草市场秩序,情节特别严重,遂依法作出以上判决。
2008年底至2010年11月案发,被告人杨祖良分别伙同范金涛、赵春、常冲、刘燕、陈同义、张云秀、张翠平、陆珍、易玲玲等人(均已另处),先后共11次前往河南省舞阳县北舞渡镇购买假冒、伪劣的卷烟669件件,运回怀远县常坟镇周边地区进行分散销售,销售金额150525元、市场价值1827708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杨祖良违反国家规定,无证经营卷烟,扰乱烟草市场秩序,情节特别严重,遂依法作出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边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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