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物流”贩假烟 非法经营获刑罚
2010-09-14 17:16:29 | 来源:中国法院网湖北频道 | 作者:唐业继 范正宪 任飞
  9月7日,湖北省建始县人民法院当庭宣判,一审以非法经营罪判处被告人李文武有期徒刑一年。

  李文武系福建省云霄县农民,现年37岁,小学文化,1996年7月因犯盗窃罪被所在地法院判刑五年六个月。2009年9月,李文武与建始县业州镇居民唐某(另案处理)商定,由李给唐提供伪劣“小熊猫”牌香烟供其在建始县境内销售。同年10月至12月,李在福建云霄购进伪劣“小熊猫”香烟共51.5件,以每件1250元的价格通过邮寄方式销售给唐,唐先后给李付款52500元。2009年12月14日,唐在建始县邮政速递物流分公司领取7件“货”后,在转运途中被建始县烟草专卖局查获。

  建始法院审理认为,李文武违反国家法律规定,销售价值64375元的伪劣卷烟,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综合考虑各量刑情节,遂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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