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江西法院工作回眸之四
改革创新审判管理有新突破
2012-02-07 13:35:21 | 来源:中国法院网江西频道
2011年,江西全省法院更新管理理念,健全管理体系,努力提升审判质效。全省法院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达91.46%,改判、发回重审率下降了0.79个百分点。
开展审判管理年活动,推进管理创新。围绕“加强监督,规范司法,完善制度,提高质效”的目标,从建立专门机构、健全制度体系、优化管理职能入手,对审判过程进行严格规范,对审判质效进行科学考评,对司法资源进行有效整合,认真解决影响和制约案件质量和效率的突出问题,确保司法公正和高效。
推进审判管理信息化,提高管理水平。依托信息化管理平台,细化以审判流程管理和案件评查为核心的微观管理机制:对办案流程实行节点监督,跟踪办案进度,督办超审限案件,防止案件久拖不决。完善以审判质量效率评估和绩效考核为核心的宏观管理机制:实时掌握各项考核评估指标,并实行月通报基础数据、季度分析审判动态、半年评估案件质效,促进均衡结案。
强化内部监督制约,提升案件质效。强化院长、庭长和审判委员会的层级监督职责,明确各业务庭办案细则,加强对合议庭和承办法官的审判监督,形成案件质量层级管理机制。强化审级监督,严把二审、申诉、再审审查关,实行发回重审和改判案件评查、分析、通报等制度,依法监督、纠正错案和瑕疵案件。完善案件质量评查标准,继续开展“百万案件大评查”,全年评查案件4700余件。
开展审判管理年活动,推进管理创新。围绕“加强监督,规范司法,完善制度,提高质效”的目标,从建立专门机构、健全制度体系、优化管理职能入手,对审判过程进行严格规范,对审判质效进行科学考评,对司法资源进行有效整合,认真解决影响和制约案件质量和效率的突出问题,确保司法公正和高效。
推进审判管理信息化,提高管理水平。依托信息化管理平台,细化以审判流程管理和案件评查为核心的微观管理机制:对办案流程实行节点监督,跟踪办案进度,督办超审限案件,防止案件久拖不决。完善以审判质量效率评估和绩效考核为核心的宏观管理机制:实时掌握各项考核评估指标,并实行月通报基础数据、季度分析审判动态、半年评估案件质效,促进均衡结案。
强化内部监督制约,提升案件质效。强化院长、庭长和审判委员会的层级监督职责,明确各业务庭办案细则,加强对合议庭和承办法官的审判监督,形成案件质量层级管理机制。强化审级监督,严把二审、申诉、再审审查关,实行发回重审和改判案件评查、分析、通报等制度,依法监督、纠正错案和瑕疵案件。完善案件质量评查标准,继续开展“百万案件大评查”,全年评查案件4700余件。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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