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度人民法院亮点人物:张勇
2012-01-08 13:28:40 | 来源:人民法院报
  张勇,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在基层法院刑事审判岗位工作了18年。近三年,共审结案件1000余件,年均结案300余件,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调解率达到80%以上,实际履行金额280余万元,没有一起差错案件,没有一起超审限案件,没有一起涉诉信访案件,最大限度地实现了案结事了。2011年度,张勇连续获得了“全国模范法官”、“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干警”荣誉称号。(张勇事迹详见本报《采风周刊》2011年4月19日第五版)

 感受劳模这个群体

 张 勇

 2011年7月21日至25日,我有幸作为2011年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参加了中华全国总工会组织的全国劳模北戴河休养,并受到了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华全国总工会主席王兆国同志的亲切接见。

 为期五天的休养,让我和全国300多名劳动模范有了近距离的接触。这些人来自全国各行各业,有今年新当选的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也有往年的全国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

 在我们北京团里共有七名劳模。由于大家以前都曾多次来过北戴河,所以我们不约而同地放弃了一些娱乐活动,大家更多的是聚在一起聊天。从陌生到熟识,大家彼此建立了很好的感情。通过接触,我感触最深的是劳模之所以能在自己的岗位上做出骄人的业绩,是因为他们内心有爱,除了对工作的爱,对生活的爱,更重要的是对人的爱,这是一种长情大爱。

 在去北戴河的空调车上,我们中间的那位曾为什邡援建做出突出贡献的北京城建集团的青年突击队长,将自己的衣服盖在一个正在熟睡的劳模身上,这个小小的举动让我真切体会到了人与人之间的温情,举手间散发关怀的温暖;那位17年来积累了370万字与学生们互通“悄悄话”的小学教师,闲聊时静静地给我们讲述她和学生之间的故事,对学生的爱溢于言表,让我这个母亲不得不从心底里佩服,我甚至在想,能成为她的学生该是多么地幸福;还有那位以创新业务服务首都信息化建设的网通公司科研人员,在他的事迹中曾有“只顾事业不顾家”的报道,但当听他谈起自己的孩子,我分明看到他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最让人感动的是,我们临走的头天晚上,他跑到大街上给女儿买了一兜子贝壳、海螺……我想,也许正是这点滴的爱才使他们舍小我、顾大局,用宽广的胸怀,成就了他们的事业之基。

 在劳模这个群体中,我感受到了我们国家对劳动者的关心和尊重,体验着作为一名劳动者的无限光荣。在休养中,和我们同车的来自河北承德的郑淑芳劳模,她今年61岁,26年里在荒山上种活了30多万株树木。或许是经常奔波在山里,风霜的痕迹深深地刻在了她的脸上,但她在车上留给我们的纯朴歌声,仿佛让我看到了她种的那些树,那漫山的葱郁展现出的勃勃生机。正是这些劳动者勤奋、诚实、创新的劳动和默默的坚守,才创造了不平凡的业绩,铸就了劳动人民伟大的品格和永恒的劳模精神,为全社会树立了良好的榜样。

 能走进劳模这个群体让我觉得欣慰,让我学到了更多的东西,领悟了如何来做好一个劳模。面对自己取得的一点荣誉,我曾思考过将以何种心态来面对,通过感受劳模这个群体,我找到了答案。我想起今年“七一”前在一次全国法院系统文艺汇演中,我和宋鱼水坐在一起观看演出,对于我这样一名刚被推出的先进人物,她像一位姐姐关心我的工作和生活。在她和我的交流中,我看到的是淡定的目光,听到的是平实的语言,感受到的是朴素的外表下一颗真诚、博大的心。而在另一次表彰会中,在我刚接受完采访走下舞台,尚秀云法官主动过来拉着我的手说:“张勇,向你学习!”我当时感动得说不出话。他们谦虚的态度、淡泊的心境让我感到了一个人道德、品行以及人格的魅力。我想,这正是真正的模范人物所具有的崇高精神境界。
责任编辑:黎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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