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大局是执行工作的重要使命和工作主线
2009-11-17 17:22:30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 于荣勋
  服务大局是人民法院的政治使命和司法职能,也是人民法院自身的发展需要。实践证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自觉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代表了人民法院事业的发展方向,体现了人民法院的应有价值,是人民法院工作赢得党和人民满意的基础,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关键。1999年,中共中央11号文件转发了《中共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关于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的报告》,法院执行工作进入了新的历史发展时期。十年来,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落实11号文件精神,在地方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紧紧围绕服务大局,以正确的执行理念指导执行工作,不断开创了法院执行工作新局面。

  第一,执行工作服务大局就要坚持主动接受党委领导。

  执行难问题是一个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必须充分发挥党委领导的政治优势。在当今历史时期,人民法院服务的大局包括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服务社会稳定和谐的大局,服务当地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服务国家的长治久安。而党和国家的大局作为总的格局,是由地方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组成的,服务大局很大程度上是通过为地方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来实现的,而坚持主动接受党委领导,是服务大局的前提和政治保障。

  多年来,威海两级法院主动接受党的领导,对重大、疑难案件和涉及群体、信访稳定的案件,主动向党委汇报,由党委牵头,协调妥善予以处理。我市两级党委一直都把法院的执行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既全力支持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和执行权,又主动帮助排除法院在执行工作中遇到的阻力,及时协调处理法院在执行工作中遇到的复杂疑难问题。特别是在集中清理执行活动中,威海市委、政法委非常重视,先后五次召开有全体成员单位参加的清积工作会议,研究方案,落实责任,部署清积工作。市委领导同志还多次作出重要批示,对活动予以鼓励、指导,指挥、调度清积活动。同时,威海市及各市区分别成立了由市委政法委书记担任组长,法院院长担任副组长的“清积”活动领导小组。在市委组织下,全市召开了由工商、税务、金融、土地等70多个主要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执行会议,要求积极应对法院“执行难”。为了解决法院在执行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威海市委领导还亲自协调帮助法院排除阻力、解决困难。

  2009年5月,在山西某物资集团拖欠三角轮胎厂货款案件中,面对被执行人的重重阻挠,政法委领导亲自参与协调,成功扣划执行款313.68万元,让沉积十年之久的案件划上了圆满的句号。今年以来,威海市委书记、政法委书记等主要领导先后多次对法院执行工作批示表扬,并将处理效果好的案件在全市作为工作经验推广。

  第二,执行工作服务大局就要坚持正确的执行理念。

  根据大局形势和要求适时调整执行策略是人民法院为大局服务的重要职责。大局就是全局,就是发展趋势。大局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全局,是党和国家及人民的根本利益、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是国内外基本形势,是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各项战略目标和重大任务。服务大局就是认识大局、服从大局、立足大局、融入大局,为大局工作清除障碍,促进和保障大局工作开展,为党委分忧、为破解发展和稳定难题支新招。

  威海两级法院坚持把执行工作放在社会发展大局中来谋划、来开展,以正确的执行理念指导执行工作。威海两级法院在执行工作坚持坚持依法执行原则、平等保护原则、区别对待原则和统筹兼顾原则“四个原则”。在服务方向上强调为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发展服务二者并重,在服务对象上强调对各类当事人依法平等保护,在服务手段上强调是否为充分发挥执行职能创造了公正高效的司法环境。

  注重执行手段、执行过程、执行结果的和谐,着力营造出和谐的氛围,最大可能实现案结事了。树立最高法院提出的生道执行、谦抑执行、原情执行、和谐执行、经济执行、高效执行“六个理念”,始终体现执行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法律性、服务性。要增强执行工作的服务性和能动性,围绕大局筹划工作,立足大局做好工作,融入大局推进工作。同时需要明确的是,依法执行是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服务大局的基本途径。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服务大局最直接、最重要、最集中的体现就是依法执行。因此说,依法执行与主动服务相辅相成,不可分割。

  第三,执行工作服务大局就要坚持和谐执行思路。

  在具体工作中,执行工作要唱响服务大局主旋律,就要积极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稳定,通过和谐执行案件,达到和谐执行效果。而依法执行的过程就是服务大局的过程,依法执行的成效如何,直接影响着发展和稳定的环境。在近三年开展的旧城改造活动中,威海法院在拆迁执行中,始终坚持“依法执行,和谐执行”的方针,通过“合情、合理、合法”方式进行说服教育,化解了大量的拆迁争议。

  今年上半年,在全市旧城改造工作会议上,威海市委专门对威海中院执行工作进行了表彰。去年金融危机前后,威海中院面对企业经营不景气,大量拖欠债务的情况,研究制定了以和解为主,根据企业经营状况酌情暂缓解执行的方案,让很多濒危企业渡过难关。今年春节前夕,威海中院在执行文登某电厂债务纠纷案件时,被执行人企业濒临倒闭,而两债权人又情绪非常激烈,千余名职工要集体上访,威海中院通过十几次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最终促成该案和解解决,赢得党委赞誉。

  第四,执行工作服务大局就要坚持创新执行方法。

  服务大局在很多情况下并不要求我们违背司法规律,而是要求我们改变执法的思维、技巧和方法,服务大局并不要求我们“变通执行”,而是要求我们更加注重立足长远和全局,抓好时机和条件,最大程度地优化执行效果,合理配置司法资源,合理运用社会资源。

  为实现执行案件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相统一,今年,威海中院创新性地提出了“执行八法”。包括:资产重组执行法、债权转换股权执行法、蓄水养鱼执行法、“三保”和解执行法、联动协调执行法、威慑执行法、财产、劳务替代执行法、穷尽措施救助执行法。“执行八法”是威海中院执行法官长期实践经验的总结升华,具有涵盖面广、可操作性强、执行效果好的特点,运用在执行工作中大大优化了执行效果,提高了案件的执结率,实现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两统一”。

  在国庆期间威海中院运用“蓄水养鱼法”仅仅利用了八天的时间,就巧妙执结了一起当事人有上访倾向,被执行人又没有履行能力的案件,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执行八法”受到省院领导充分肯定并在全省法院推广。
责任编辑:杨俊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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