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事”不小
2011-12-12 09:37:40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陈华婷
  随着网络媒体的不断发展,在网络上时常有法官在审判执行过程中不注重司法礼仪,如开庭迟到、中途随意退庭、衣冠不整、言语粗俗、行为失检等现象被曝光。

  在一些法官看来,这些不过是一些“小事”。事情虽小,但却往往成了当事人质疑司法公正的理由,影响了法官的职业形象、法院的公信力以及人民群众对法院的信赖度。以庭审为例,开庭是一种严肃的事,其要求通过法官的活动来彰显法律的价值和权威。因此,在庭审过程中,法官不仅要身着法官服、法袍、手持法槌,尽可能的使用 “法言法语”,更应当慎言慎行并注意适时保持缄默。如今,我国的庭审方式已由过去的纠问式转变为抗辩式。法官应由侧重于问转变为侧重于听,在细节问题上留心,并对当事人的合法程序、权利给予充分尊重。

  “小事”不小!一个语言不文明、不规范,动辄训斥当事人,不耐心倾听当事人陈述,妄下结论的法官,当事人会对他的公正裁判寄予多少希望?相反地,如果在接待当事人及诉讼参与人和来访群众时,应能做到态度热情、文明礼貌,做到来时有迎声,问时有应声,走时有送声。

  若能如此,那么我们完全可以期待,既使案件的裁判结果与当事人的期待有差距,当事人也会输的心服口服。
责任编辑:马尚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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