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机关要做中部经济崛起的守护者
2011-11-17 13:45:50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河南省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郑水泉
  中原是中华民族和华夏文明的重要发源地,地处我国中心地带。中原经济区是以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明确的重点开发区域为基础、中原城市群为支撑、涵盖河南全省、延及周边地区的经济区域,地理位置重要,粮食优势突出,市场潜力巨大,文化底蕴深厚,在全国改革发展大局中具有重要战略地位。为支持加快建设中原经济区,国务院发出了《关于支持河南加快建设中原经济区的指导意见》。那么,作为审判机关的人民法院应如何为中部地区崛起保驾护航呢?下面谈谈笔者的意见。

  一、学好《指导意见》,领会精神实质。

  《国务院关于支持河南加快建设中原经济区的指导意见》是党中央、国务院根据实际作出的英明决策,建设中原经济区,有利于国家区域经济布局的进一步完善,有利于国家统筹协调梯次推进重大战略的实施,有利于国家在中部地区形成新的经济增长板块,对更好地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意义重大。因此,作为司法机关,要贯彻好上述精神,就要认真自觉地学习和领会《指导意见》的内容,牢固树立为党和国家大局服务的思想,充分认识审判工作在中部崛起中的重要作用,更要把司法工作与中部崛起紧密地联系起来,增强服务大局的意识和使命感、责任感,一切从大局着眼,一切服从大局,一切为大局服务,全面正确履行审判职能,以严肃认真、公正、公平的态度来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保障经济社会和各种事业的健康快速发展,为促进中部崛起做出积极的努力。

  二、公平公正执法,加强审执力度

  司法权是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的最为重要的保障环节,是为社会和人民群众解决矛盾纠纷、定纷止争、主持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假如因司法权歪曲了公平正义,那么人们将会对基于公平正义之上的法律失去信念,也会对党和国家的威望产生质疑和失望,进而影响到法律信仰的生成和法律文化的培育。所以,在中部崛起中承担着重要角色的人民法院要实现社会的真正公平和正义,就应自觉地做好本职工作,而本质就是法律赋予的包括执行职责在内的审判职责。

  审判的最终目的是实现判决的执行,因此,加强执行力度显得格外重要,必须从如下着手:首先是增强责任意识。一是要恪尽职守,不辱使命,认真履行法定职责。二是必须按照法律的规定行使职权,做到不失职,不越位、不错位;三是对司法中的过错或违法等问题必须追究相应的责任,坚决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防止和避免出现执法违法现象;四是主动接受监督。实践证明,权力没有监督必将会产生腐败。司法机关行使权力不仅要严格依照法定权限、法定程序进行,而且行使整个过程中应受到严格的监督和制约才是。其次,是要为企业、社会和公众提供平等的司法保护和法律服务。也就是依法平等地对待各类诉讼主体,不分公私、不分贫富、不分民族、不分出身,不分地域,不分内外、不分地位高低、一律平等的对待。在实施中部崛起的战略决策中,离不开先进的科学技术、科学人才、特别是离不开外国专家、技术和外国先进企业的介入。他们如果产生矛盾和纠纷,司法机关更应当首先解决,公平处理,严格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再次,是克服特权观念。要温柔对待群众,坚决克服高人一等、霸道思想是我党走群众路线的一贯作风。所以在执行工作中,遇到态度蛮横,想法躲避的被执行人,我们也不可盛气凌人,不讲策略的乱执行。而应讲道理、多开导、多说教,用事实证据去扭转他们的思想,降制他们的行为。只有这样才能产生良好的办案效果、法制效果和社会效果。

  三、科学创造条件,提升队伍素质

  班子团结好,队伍素质高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前提。如果在工作中科学创造条件,提升队伍素质,那各项工作定会犹如猛虎添翼越干越好。司法机关要在建设中原经济区、促进中部崛起的战略决策中作出较大成绩,就要在法制的指导下,科学地创造审判方法,不断提升队伍素质。比如,我们实践中推行的“一小时立案并转办法”、“一月结案法和小额法官制度”、调解忠告卡制度、“红黄两牌”催办制度、“综合执行法”、缓刑预告制度等司法为民、便民举措,取得了良好成效,受到普遍欢迎。为切实落实便民、利民措施,我们还要求法官悉心体民情,耐心听民声,精心解民忧,通过开展巡回审判,开设假日法庭,送法进社区、进企业等,对涉及农民工工资案件开通“绿色通道”,开展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专项活动,妥善解决了一批关系民生的案件。最近,为了深入推进“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深入推进群众观点大讨论活动的有效开展,增强干警的群众观念、群众意见,提升干警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我们又开展了法官联系基层活动。活动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面向基层、面向群众、面向社会的原则,通过开展法院干警联系社区、企业和村庄等基层活动,引导干警深入实际、深入群众,能动司法,将矛盾纠纷化解关口前移、工作重心下移,切实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促进社会和谐。以此提升法官队伍的素质都是比较好的方法。
责任编辑:裴夏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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