墙内开花墙内更香
福建高院要求深入学习宣传詹红荔先进事迹
2011-11-15 08:59:42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梅贤明
  11月14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会议,传达学习贯彻中央、最高人民法院和福建省委领导对学习詹红荔先进事迹的重要讲话精神。福建高院院长马新岚主持会议并讲话,她要求全省法院要不断把学习宣传詹红荔先进事迹推向深入,进一步掀起敬业奉献、比学赶超、创先争优的新高潮,做到墙内开花墙内更香。

  马新岚介绍了詹红荔先进事迹报告团在京活动情况,传达了中央、最高人民法院和福建省委领导的重要讲话精神。马新岚指出,詹红荔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根基在于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本质在于“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核心价值观,关键在于坚持能动司法、勇于开拓创新的不懈追求,可贵在于平凡之中见伟大的优秀品格。马新岚说,一滴水可以映见太阳的光辉,一个个案子可以簇集公平正义的光芒。詹红荔扎根在基层法院,用恒心做好少年审判每一个环节,用爱心呵护每一个失足少年,用诚心对待当事人每一个诉求,用公心处理每一个案件,在平凡的审判岗位上作出了不平凡的业绩。詹红荔于平凡之中有着伟大追求,于平静之中有着满腔热情,于平常之中有着极强烈责任感,可亲可敬可学可信,詹红荔不愧为共产党员的楷模、不愧为人民法官的典范、不愧为法院干警的榜样、不愧为干部队伍的标杆!

  马新岚要求全省法院要在前一阶段活动开展的基础上,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继续深入学习好、宣传好、弘扬好詹红荔的先进事迹,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要带头带动,先学先做;要比学赶超,创先争优;要强化宣传,扩大效应;要抓好结合,推动当前。马新岚说,詹红荔是法院系统的典型,福建法院要带头学,要紧密联系法院工作和岗位实际进行学习,建立督学、领学、帮学、互学机制,切实把詹红荔精神贯彻落实到各项工作中去,使全省法院学在先、走前头、做表率,做到墙内开花墙内更香。要以詹红荔同志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为引领,全力以赴抓好年终清案结案、清理涉诉信访、维护社会稳定等工作。要通过典型引路,建立健全先进典型培养和宣传的长效机制,持续挖掘、培树、宣扬一大批人民法院队伍中的先进模范人物,继续推出一个又一个“詹红荔”,以点带面,全面推进,形成百花齐放的满园春色。要继续把宣传工作做大、做深、做透,扩大学习活动的影响力、感召力和辐射力,充分运用各种新闻宣传手段和舆论阵地,加大宣传力度,让詹红荔的事迹和精神家喻户晓。
责任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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