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迷途的孩子点燃一盏心灯
——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庭长詹红荔的故事
2011-11-07 09:10:50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黎虹
 

     心的力量是无穷的,它能触动一个人的良知,唤醒人性本质的善良。
                                                ——詹红荔
 

 

                    少年毒贩法庭上的眼泪

       一场少年贩毒案件审判在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如期开庭。案犯主角叫“仔仔”,出生于1993年,刚开始是自己吸毒,后来没有钱了,就以贩养毒,共贩毒1.2克。在一次打架斗殴中被抓,“仔仔”如实供述了公安机关尚未掌握的贩毒事实。

 

       在庭审初期,“仔仔”对自己的罪行还无动于衷,詹红荔似乎有点“生气” 了,她对“仔仔”说:“你知道吗?你妈妈为了你,始终不顾自己的胃痛到处为你奔波,每天想的是你在里面过得好不好,有没有受委屈了。你看,今天你爸爸、妈妈、大姐、二姐都来了,你这样做对得起你的爸妈吗?你知道自己错在哪里吗?”  

 

     “仔仔”再也忍不住眼泪了,当庭认错:“我错了,不该去贩毒,这样做伤 害了自己,也伤害了亲人。”
 

      到庭审的最后,詹红荔语重心长地对“仔仔”说:“一个母亲再也经不起你的伤害了,我们都相信你一定会走好今后的路,你爸爸妈妈都会老的,今后还 要靠你去赡养,靠你去好好的疼爱他们。你现在可以给你妈妈一个拥抱,用实 际行动来表达你的承诺。”   

 

      “仔仔你要乖啊!”
 

     “妈妈我真的错了,对不起。”
 

       当母子二人抱头痛哭的时候,旁听人员都忍不住跟着掉泪。细心的人们看到,詹红荔同样流泪了。 

 

       随后,“仔仔”对着法庭庄严承诺:我再也不会做犯法的事了,会好好的在 家里孝顺双亲。法庭最后判处“仔仔”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处罚金三千元。

 

      “这孩子本质是善良的,以前曾为受欺负的残疾同学打抱不平,他只是受人诱导,从他刚才的表现来看,这孩子还是有救的。”詹红荔欣慰地说。

 

      “詹红荔主持的法庭上常常出现这样动人的场面。像詹红荔这样的法官, 她多一份辛劳,社会就多了一份安宁。”当天庭审陪审员,延平区文体社区书记黄惠斌庭后对着一众红着眼眶的记者说道。 

 

                      青春,是毁灭,还是人生重生?  

 

       未年成人犯罪被称为是与环境污染、贩毒吸毒并列的三大社会公害,由于其特有的独特性,并不是一判了之那么简单。因为案件不仅仅是牵涉到一两个家庭,有时候惊动的几乎是整个社会。

       詹红荔深知这些案件的要求远不止公正那么简单,为此,她一直在想——如何更好地救助孩子。

       有个叫小沈的少年犯,他的父母长期外出打工,与奶奶共同生活,初中还没毕业就辍学跟随村里的一个泥瓦匠当学徒。2004年6月的一天,回到家中的小沈发现屋里满地狼藉,被砸毁的家具四处散落。因为奶奶与邻居的口角,邻居竟然欺负到家里,怒火涌上心头的小沈冲到邻居家里,将邻居打成了轻伤。
 

      “你们凭什么抓我?等出去后我还要砍死他全家。”面对小沈的咆哮,詹红荔没有生气,只是静静地看着这个孩子。到看守所看小沈之前,詹红荔已走访了小沈所在的村委会和小沈的师傅。她知道从小缺少关爱的小沈,内心充满孤独、狂躁,没有安全感。

       此后,每次到看守所联系工作,詹红荔都不忘去看看小沈,陪他说说话, 给他带些书籍。一次,她发现小沈有点站立不稳,面颊发红,她下意识地拉住 小沈的手,感觉手心发热,再摸额头,好烫。詹红荔赶紧请来狱医为其诊治, 无微不至的关怀温暖了小沈的心。
 

       庭审时,小沈跪在父亲的面前承认了自己的错误,也取得被害人的谅解。 最后,小沈被判处管制,和噩梦中的高墙电网擦身而过,重新开始了彩色的生 活。如今,小沈已经是自家建材店的顶梁柱。在给詹红荔的信中,他写道:“詹 妈妈,您不仅挽救了我,您更是给我们全家带来幸福的恩人!”  

 

      “很多的被告人,他们同时也是受害者,一方面要惩罚,另一方面也要挽救。”詹红荔说她经常要面对这样的问题:青春,是毁灭,还是人生重生?“每一次法槌落下,伴随的是沉甸甸的责任。我们要做的是通过教育、感化、挽救,让这些人的青春重新焕发光彩。”  

                         少年“带头大哥”的忏悔  

 

        小陈,16岁,犯罪团伙中的小“大哥”——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犯罪的主犯———个从小缺失关爱的少年。

 

      “他该死”,在看守所里,小陈这个16岁的大哥,嘴角叼着半截香烟,冷冷地用这样的开场白向詹红荔描述了作案的经过。问他是否后悔,他满不在乎: “反正我是未成年人,判不了我死刑。” 
 

        为了感化陈某,詹红荔两次远赴他的老家调查其成长经历。原来陈某的童年很不幸:生父对母亲百般施暴。离婚后,母亲带着他和姐姐远嫁他乡。备受欺凌的他具有典型的攻击型人格障碍,但对继父和家人的感情很深。了解到这些后,詹红荔亲自前往看守所,对陈某进行心理疏导。
 

      在交谈中,小陈怎么也想不到,詹红荔对他的了解竟然比父母还多!庭审时,詹红荔向小陈坦陈了他母亲整日以泪洗面,姐姐和哥哥到医院伺候被踢伤的老人帮其赎罪,继父四处借债赔偿受害人等情况。

       听到这些情况,小陈泣不成声,跪求被害人家属忏悔:“是我的罪过让您失去了孩子, 如果不嫌弃的话,今后您就是我的父母,等出来以后,我给你们尽孝。 ”原本被害人双亲心头积结的怨恨,在泪水中渐渐消融。  
    

        取得被害人家属谅解的小陈被依法从轻判处有期徒刑11年,伴随着他一同进入少管所的还有詹红荔一封封亲笔书信,一次次回访时的促膝长谈,换来的是小陈的努力改造,几次立功,服刑2年即一次性获得17个月的减刑。       

        在给詹红荔的最新回信中,小陈写道:“当所有人都唾弃我的时候,是你和 母亲,支持着我完成人生的转折,让我在未来的人生道路上不再感到孤单,不 再感到迷茫。” 

 

        詹红荔最推崇的一句名言出自弗朗西斯.培根:“以无情的目光论事,以慈悲的目光看人。”她说:“法律无情,但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我要充分运用各种方式和技巧挽救一个又一个‘生病’的少年”。詹红荔身上折射出的爱的光芒,这爱就像一盏心灯,斧正扭曲的人生坐标,引领迷途返航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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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黎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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