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经理违法放贷7亿元逃逸13载终落网
2011-09-22 09:55:28
中国法院网讯 (颜君) 利用其所管理的银行帐外账户,违法放贷7亿余元,导致2亿余元贷款未收回,原北京城市合作银行中关村支行资金部负责人冯伟在逃逸13年后被抓获。近日,被告人冯伟因犯违法发放贷款罪被诉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检察机关指控,1992年10月至案发期间,被告人冯伟先后任北京市中关村城市信用社(后改名为北京城市合作银行中关村支行)资金部经理、副主任,主管资金部相关工作。
1993年至1997年间,被告人冯伟在伙同霍海音(已判决),利用资金部所管理的银行账外账户,违反国家相关规定,以高于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吸收存款,并将吸收的存款以高于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高息先后向北京天宝乐科贸有限公司等12家单位共计发放贷款人民币746095600元,且有人民币280152988.31元尚未收回。
据悉,1997年9月同案犯霍海音案发时,被告人冯伟正前往深圳探亲,后为躲避追捕,被告人冯伟一直逃匿未归案,直至2010年7月20日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被抓获。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冯伟身为银行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经触犯刑法,应当以违法发放贷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检察机关指控,1992年10月至案发期间,被告人冯伟先后任北京市中关村城市信用社(后改名为北京城市合作银行中关村支行)资金部经理、副主任,主管资金部相关工作。
1993年至1997年间,被告人冯伟在伙同霍海音(已判决),利用资金部所管理的银行账外账户,违反国家相关规定,以高于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吸收存款,并将吸收的存款以高于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高息先后向北京天宝乐科贸有限公司等12家单位共计发放贷款人民币746095600元,且有人民币280152988.31元尚未收回。
据悉,1997年9月同案犯霍海音案发时,被告人冯伟正前往深圳探亲,后为躲避追捕,被告人冯伟一直逃匿未归案,直至2010年7月20日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被抓获。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冯伟身为银行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经触犯刑法,应当以违法发放贷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黎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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