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创建促审判 大力弘扬司法文明
2011-03-30 13:57:37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河南省卢氏县人民法院院长 张军保
  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是社会主义社会的重要特征,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社会不可缺少的一个重要方面。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是解决社会主义社会主要矛盾、实现社会主义根本目的的要求,是我们坚持社会主义道路,进行现代化建设的最重要保证之一。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只有持之以恒地狠抓以思想道德建设和科学文化建设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才能不断提高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的文明素质,担负起依法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的神圣职责。多年来,卢氏法院坚持以文明单位上档升级为目标,不断加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力度,有效促进了法官整体素质的提高。实践证明,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是进一步加强法院队伍建设,提高干警文明素养的有效载体,对弘扬司法民主,提高审判质量,促进各项审判和执行工作的开展产生了积极的作用。

  一、正确处理文明创建与其他各项审判工作的关系,始终将文明创建作为推动和促进审判工作的有力抓手

  早在改革开放初期,邓小平同志就强调:要处理好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的关系,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就人民法院来说,也存在两手抓的问题,就是要处理好精神文明建设与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的关系。“一个民族、一个国家,如果没有自己的精神支柱,就等于没有灵魂,就会失去凝聚力和生命力”。这是江泽民同志说过一句名言。一个民族、一个国家是这样,一个单位同样如此。法院各项事业的发展和各项审判工作的开展离开强大的精神力量作支撑,就不可能有大的发展和作为。因此,我院党组一直高度重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把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作为法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其它工作一同安排、一起部署。把文明创建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及时成立并根据院领导班子变动情况及时调整文明单位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亲自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并配备工作扎实、任劳任怨、责任心强的同志组成文明单位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抓好具体工作。为切实提高全院干警的责任意识,我院还把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各部门年度责任目标考核,坚持把创建工作与各项审判和执行工作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建立健全创建工作的各项制度,在全院上下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齐抓共管,全体干警积极参与的文明单位创建机制。在创建工作中,我们始终坚持从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入手,教育全体干警正确认识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重大意义,正确处理好创建工作与各项审判工作相互促进、协调发展的关系,从而统一了思想,端正了态度,进一步激发了全体干警参与创建工作的热情,促进了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开展。

  二、准确把握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目标定位,始终保持文明创建工作的不竭动力

  在精神文明建设的目标定位上,不仅要有长远目标的正确导向,更要注重阶段性目标的不断实现;既要着眼于长远,又要牢牢地立足于现实,使精神文明建设目标具有现实的针对性和实现的可能性。如果目标定位不高,就可能丧失前进的方向;如果目标定位过高,则容易流于空洞的一般号召,失去创建的动力源泉。因此,我院在长期的文明单位创建过程中,针对干警整体状况,坚持从小处着眼,从细微处入手,制定切实可行的文明创建长远目标和阶段性目标。既看到各种有利条件,坚定信心,又不操之过急,急于求成,坚持不刮风、不攀比、不提脱离实际的口号,一步一个脚印,扎扎实实的加以推进,使我院的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从县级文明单位、县级文明单位标兵、市级文明单位、市级文明单位标兵一路走来,2000年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省级文明单位”。2006年,我院在重新申报省级文明单位的同时,提出了巩固和保持省级文明单位荣誉,争创国家级文明单位的奋斗目标。根据这一创建目标,我院逐年研究制定具体的创建规划、主攻方向和主要任务,注重学习和借鉴兄弟单位的创建经验,坚持从现在做起,从通过努力能够办得到的事情做起,通过点点滴滴、扎扎实实的工作,使文明创建工作年年有突破,年年有创新、有进步,始终保持不竭的创建工作动力,把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不断推向前进。

  三、正确处理创建活动载体、内容和效果的关系,确保文明创建活动真正取得实效。

  思想道德建设是精神文明建设的灵魂,决定着精神文明建设的性质和方向。多年来,我院始终将干警的思想道德建设作为文明创建着力点,在加强干警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的同时,不断创新活动载体,丰富活动内容,主重创建实效,在潜移默化中培养干警思想道德素质和文明素质。

  一是坚持以人为本,在深入人心上下功夫。我们把坚持以人为本,丰富广大干警的精神文化生活,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主攻方向和首要内容,注重满足广大干警多样化、多层次的精神文化需求,把精神文明建设渗透在干警所喜闻乐见、丰富多彩的文化娱乐活动中,为广大干警所接受,所认同,引导他们积极参与到各项活动中来。我们充分利用重大节日及党和国家重大政治活动,组织开展了党章知识竞赛、党员重温入党誓词、法官送法进军营活动以及奥运知识竞猜、公民文明礼仪知识竞赛、《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知识竞赛、《法官行为规范》知识竞赛等集趣味性、知识性、教育性于一体的多种活动,将政治思想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融入各项活动之中,提高了教育效果;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文体比赛,培养干警的团队精神、相互协作配合的意识和集体荣誉感;组织开展向地震、洪灾、雪灾灾区捐赠活动和“爱心助学”活动,培养干警帮贫济困的社会责任心。

  二是主重树立先进典型,在示范带动上下功夫。 先后组织开展“青年文明号”、“青年岗位能手”、 “文明庭室”、“文明干警”、“办案能手”争创活动,把那些爱岗敬业、乐于奉献、秉公办案、文明执法、肯干事、干成事的先进典型挖掘出来,使干警学有方向、赶有目标,在全院上下形成“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氛围。同时,我院还将创建工作延伸到家庭和家属楼院,组织开展“五好家庭”、“文明楼院”、“好婆婆”“好媳妇”评选活动,以我们身边的先进典型教育和带动广大干警,努力营造力争上游、崇尚文明的创建氛围。

  三是围绕中心工作选载体,在推进工作上下功夫。我院把精神文明建设与法院各项业务建设有机结合起来,组织开展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假如我是一个当事人”大讨论等主题教育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干警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去工作,努力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今年以来,我院紧紧围绕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在做好日常审判和执行工作的同时,组织开展了“信访案件集中清理活动”、“万名法官回访万名当事人活动”、“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月”和“保护儿童妇女人身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专项活动,进一步强化诉讼调解,着力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使大量矛盾纠纷得以有效化解;积极开展刑事审判人民陪审团试点工作,主动联系街道办、居委会、村委会及学校共同做好刑满释放人员社区矫正和未成年人犯罪的延伸帮教工作打击刑事犯罪,促进社会管理创新;认真开展总结赵作海案件教训大论活动和“纠正执法问题,促进执法公正”专题教育活动,促进了办案质量的提高。

  四是延伸创建领域,在结对帮扶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上下功夫。2008年以来,我院按照卢氏县委宣传部的安排部署,结对帮扶汤河乡汤河村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三年来,院领导多次带领文明办工作人员深入该村了解村情民意,诚心诚意为村民办实事、办好事。先后为该村送去了桌椅等必要的办公设施,送去了书柜、图书,帮助该村建起了村图书室,购买了电视、音箱、广播等设施,协助开通了农村党员现代远程教育,协助村“两委” 制定了村规民约,建立健全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和禁赌协会等群众自治组织,广泛开展破除婚丧陋习、反对封建迷信等移风易俗活动,有效解决了婚丧事大操大办、封建迷信、黄赌毒和盲目信教问题,提高了农民的文化素养。通过开展“清洁家园行动”,帮助该村整治村容村貌,改善村庄环境,有力地带动了文明创建工作。

  五是加强机关环境和文化建设,在硬件投入上下功夫。加强机关文化建设和环境建设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提高干警文化素质和文明素养的重要措施。近年来,我院先后投资二十余万元高规格建起了机关图书室、阅览室、干警活动室、文明学校、职工蓝球场,安装了职工健身器材,为干警提供了舒适的学习和活动场所;在机关办公大楼和审判法庭显要位置悬挂文明创建和法院廉政文化标牌,营造了浓厚的法院文化氛围;对机关大院及两个人民法庭院落布局合理规划,除了对必要的道路广场进行硬化外,科学合理地布置了绿化带,栽植了绿化苗木和花草,每年投入绿化建设资金一万余元,对院内的绿化带实行专人管理修剪,狠抓机关卫生保洁制度的落实,保持机关大院常年绿化、美化、亮化、净化,使我院基本达到花园式单位标准,机关面貌焕然一新。

  六是加强制度建设,在长效机制上下功夫。完善的制度是精神文明建设卓有成效的重要保证。精神文明建设要想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不能停留在文件、口号和一时的活动上,“说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需要强有力的制度保障,要认认真真地抓好落实。多年来,我院在文明创建工作中,坚持年初有计划,平时有检查,年终有总结,做到任务明确,考核严格,落实有力。既有目标要求,又有落实措施,更注重反馈和检查。由于创建制度健全,措施落实有力,保证了文明创建工作的扎实开展。

  四、正确认识传统创建模式与创新的关系,不断赋予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新的内涵,实现新的突破

  精神文明是人民法院生气之所系,应充分反映和代表着法院干警的精神风貌和时代的要求。近年来,我院的文明创建工作稳步推进,各项创建活动开展的有声有色,积累了不少好的经验和做法。但面对新的形势和新的要求,我们不能固守过去的成绩沾沾自喜,而应提出更高的目标和追求,不断实现精神文明建设新的突破。

  一是要更新思想观念。 虽然卢氏地域偏僻,经济落后,卢氏法院的各方面条件还相对较差,干警人数也相对较少,但我们要树立求真务实、敢为人先的思想理念,要有“小法院能有大作为”的宏伟气魄,要在精神文明创建上瞄准新目标,进一步放开视野,敞开思路,探索新办法,开拓新途径,向着更高层次的精神文明创建目标迈进。

  二是要创新创建活动载体。我们要结合人民法院工作实际,在传承以往成功的创建工作经验的同时,根据法官职业的特点,创新开展一些易于被法院干警所接受、行之有效、具有明显法官职业特色的活动,吸引干警的注意力,激发干警的参与热情。着力培养法院干警的法官职业道德、亲民爱民的思想情操、廉洁执法的职业操守,规范干警的日常行为,更好地促进法院各项工作的开展。

  三是要创新方式方法。要善于扬弃过去熟知的、顺手的、传统的一些方法,积极寻找新的方式方法和新的切入点,创新工作机制,更好地调动广大干警参与精神文明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促进文明创建工作再上新台阶。

  总之,文明创建工作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我们要在创建工作中不断总结经验教训,联系审判工作实际,不断丰富文明创建活动的形式和内容,把文明创建工作进一步引向深入,为把我院建成国家级文明单位而努力奋斗。
责任编辑:裴夏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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