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梦法院“四个强化”抓好人民陪审员工作
2010-11-08 08:49:12 | 来源:中国法院网孝感频道 | 作者:宣法科
  今年以来,湖北省云梦县人民法院按照上级法院的要求,从维护司法公正、高效、权威,促进社会和谐的高度出发,积极主动地抓好人民陪审员的学习培训及管理工作,充分有效地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作用,元至10月份,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执行占全院案件总数的36.3%,其中参与简易程序案件调解数占简易程序案件总数的50%左右,参与普通程序案件审理数占普通程序案件总数的39%,参与协调执行案件数占执行案件总数的20%。

  强化人民陪审员的学习培训。今年县人大续任了9名人民陪审员,全县人民陪审员总人数达21名。该院在资金较为紧张的情况下,为人民陪审员购置了上万元的各种法律业务书籍,为每名人民陪审员订了一份人民法院报。立案庭每季度对人民陪审员进行一次业务培训,不定期组织人民陪审员参加庭审观摩,同时还积极选送人民陪审员参加上级法院组织的业务培训。为了让人民陪审员开阔视野,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今年7月,我院组织人民陪审员到浙江、上海等地学习考察,大家普遍感到受益匪浅。

  强化人民陪审员的管理工作。该院政治处建立了人民陪审员的人事档案,收集了较为完备的人民陪审员信息。立案庭建立了人民陪审员的工作档案,详细记载每名人民陪审员参与陪审的工作情况。建立人民陪审员工作管理机制,一方面建立人民陪审员随机抽取参与合议庭审理案件的工作机制,另一方面针对人民陪审员工作性质和特点,尽量有针对性地安排参加庭审,如安排教育部门的人民陪审员多参与青少年犯罪案件的陪审工作,妇联部门的人民陪审员多参与妇女儿童维权方面案件的陪审工作,基层社区、农村的人民陪审员多参与基层民间纠纷的陪审工作,做到人尽其才,各尽所能。

  强化人民陪审员的岗位责任。该院制定了人民陪审员的工作职责、纪律要求等相关规定,并将上述规定发放每一名人民陪审员。我们还在年初岗位目标考核办法中对各业务庭、人民法庭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作出了明确要求,硬性规定普通程序案件一般应安排人民陪审员参与合议庭,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不低于本庭案件总数的30%,这对人民陪审员积极履职起到了较好的促进作用。

  强化人民陪审员的职能发挥。为改变人民陪审员陪而不审、审而不议的问题,该院在庭审前就积极安排人民陪审员了解案情,庭审时审判长注意让人民陪审员参与庭审活动,如让人民陪审员对当事人发问,进行法庭教育等。在参加合议案件时一般先由人民陪审员发表意见,充分尊重人民陪审员权利。遇有人民陪审员有不同意见时,合议庭对案件重新进行讨论,直至提交审委会讨论。在简易程序案件审理和执行工作中,着力发挥人民陪审员了解社情民意,与当事人易于沟通的优势,让人民陪审员出面做调解工作,做执行和解工作。良好宽松的环境调动了人民陪审员的工作积极性,也有效提高了我院案件质量和效率。今年全院无一起超审限案件,上诉案件改判、发还率较上年进一步下降,新审结的案件无一起涉诉上访。
责任编辑:张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