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集中表彰一批“清积”先进
2010-10-25 17:25:06 | 来源:中国法院网江西频道 | 作者:蔡世军
  •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张忠厚
  • 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委政法委副书记 陈安众
  • 江西集中表彰一批“清积”先进
  10月25日,江西省委政法委、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全省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总结表彰电视电话会”,对南昌市委政法委等54个全省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先进集体和张爱勤等116名全省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会议由省法院院长张忠厚主持,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委政法委副书记陈安众出席会议并做重要讲话,省委政法委副书记刘德意宣读表彰决定。

  根据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的统一部署,2008年11月至2010年1月,全国组织开展了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江西的“清积”工作在各级党委的领导下,各地、各部门密切配合,人民法院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经过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圆满完成了“清积”任务。全省5219件有财产执行积案、3134件重点案件、24271件无财产执行积案全部清结,一大批执行信访案件得到妥善化解。

  陈安众在讲话中指出,在一年多的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中,全省法院创新执行方式方法,健全执行体制机制,执结了一大批陈年积案,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升了人民法院的形象,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实践证明,这次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是一项得民心、顺民意、解民忧的民心工程,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重大实践,必将对维护社会主义法制权威、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陈安众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执行工作的重要意义,全力推进执行工作在新的起点上再上新台阶。要按照中央政法委和最高法院的部署要求,认真开展创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和委托执行案件专项清理活动,切实改变执行案件“清了又积、积了再清”的问题;要加强执行工作长效机制建设,不断完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要加强法院自身建设,充分发挥人民法院主力军作用。
责任编辑:张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