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陪审员参与调解 能动司法化解纠纷
2010-10-21 09:52:58 | 来源:中国法院网陕西频道
  10月20日,陕西省清涧县人民法院邀请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调解,成功处理了一起劳动合同纠纷。

  被告白峰(化名)为原告惠城(化名)新购置的一套房子装潢,两人初始口头议定工资为3000元。但是,后来白峰通过对房子面积的计算,并结合惠城对房子装潢质量要求的分析,发现他们口头议定的3000元工资根本不够工人的实际劳动报酬,故原告在施工一天半的情况下决定不再承揽。在被告的一再挽留和承诺完工后按实际投劳公平结算支付工资的情况下,原告顺利完工。但是完工后,被告没有付给原告工钱,在原告的多次上门催促下,被告付给原告工资3000元,并称工资已给付完结。双方当事人多次协商均毫无效果,无奈之下原告提起诉讼。

  在审理案件过程中,清涧法院积极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作用,邀请在群众中威信高、专业知识过硬的调解能手担任人民陪审员。为了妥善化解纠纷,人民陪审员不辞辛劳的走访当事人,了解双方的基本情况和问题的症结,利用自己的亲和力强和经验丰富的优势,通过自己的亲身经历进行劝导。尤其对被告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耐心细致的进行劝说。最后,该案在人民陪审员和主审法官的共同努力下,双方当事人当庭化解矛盾,并达成调解协议,做到案结事了。

  近年来,清涧法院高度重视人民陪审员工作,积极发挥人民陪审员作用,引导陪审员参与到法院审判、执行工作中,主动审阅案件材料、充分发挥陪审员来自民间、熟悉民情的优势,让民意有序地融入司法,最大限度促进案结事了,对于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责任编辑:陈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