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玉环法官悉心调解,债务人7年主动还款370余万元
“还一点,就安心一点”
2022-04-12 09:34:59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余建华 刘竹柯君
 

  4月2日,玉环某机械公司的老板娘叶某向浙江省玉环市人民法院法官陈巧峰送来一面锦旗,感谢他耐心调解,给了企业东山再起的机会。

  工厂陷入瓶颈、350万元的贷款到期、近百名工人工资待发……2015年,对于叶某而言,可以说是人生中的“至暗时刻”了。但天无绝人之路,以实干为基、以诚信为本,她在近7年时间里,按照调解协议按时分期还款,终于“无债一身轻”。

  2011年,叶某和丈夫在经营汽摩配老厂的同时又成立了玉环某机械公司。同年年底,该公司与某贷款公司签订了一份保证借款合同,约定借款320万元,期限为2011年11月至2015年10月。同时,叶某夫妻及5名员工为该笔贷款提供共同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且各保证人之间互负连带保证责任。

  为何会让员工担保?说到此处,叶某连声叹气:“当时,是我丈夫把员工身份证拿过去了,其实他们也是受害者。”雪上加霜的是,叶某丈夫已将该笔钱款用于他处,人也去往外地。还款的担子就这样落在了叶某肩上。

  公司刚成立时效益不佳,故只还了本金28万元及截至2013年12月止的利息,其余本息均未归还。2015年4月,某贷款公司将某机械公司及7名担保人全部起诉至玉环法院,要求支付本息合计370余万元。

  承办法官陈巧峰充分了解双方情况,多次开庭审理后,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偿还原告本息合计370余万元,7名担保人履行保证责任,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具体如何偿还这笔钱呢?“我是觉得可以采用‘先付本,后付息’的办法,这样被告的压力小一点,每个月工厂能盈利的话,利息再慢慢还。”陈巧峰表示。

  经过其多次沟通协调,双方均同意法官提出的方案:2016年6月起一年内,每月支付本金5万元;2017年6月起一年内,每月支付本金8万元;2018年6月起每月支付10万元,直至付清为止。

  同时,原告同意,如果被告能够按期偿还上述债务,其自愿放弃自2015年4月以后的利息。

  作为公司负责人和担保人之一,当时的叶某面临着巨大困难——公司业务尚处起步阶段、盈利有限还有负债,是按期履行,还是抱着“反正这么多保证人凭什么非要我还”的心态,破罐子破摔当一名“老赖”?

  “签了字,就把责任揽自己身上了!”叶某说。下定决心之后,叶某把几乎所有时间都投入到了工作上,硬是靠着老厂留下的几台冲床和为数不多的老客户,从头开始,公司也慢慢有了起色,业务不断做大做强。

  而赚来的钱,叶某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把案件了结了。“日子不容易,但是每还一点,就安心一点。”

  经过近7年时间、近80期分期还款,叶某终于将全部款项还清。今年春节前夕,某贷款公司就向法院提交了一份“结清证明”,该案终于画下圆满句号。


责任编辑:魏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