置身前沿保障发展 拓宽职能构建和谐
2010-10-18 11:40:36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江苏省滨海县人民法院院长 龚春光
  人民法庭是基层人民法院的派出机构和组成部分,是法院工作的基础,人民法庭的工作如何,是法院工作尤其是基层法院工作的关键。认真做好人民法庭的工作,就能掌握法院工作的主动权,就能发挥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窗口作用,就能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真正发挥出不可替代的作用。

  近两年来,滨海法院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高起点定位、谋划和推进人民法庭建设,有力促进了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2008年以来,滨海法院5个人民法庭共荣获市级以上荣誉8次,人民法庭干警受到市级以上表彰16人次,其中,大套法庭被表彰为“全省法院基层基础建设先进单位”,八滩法庭被表彰为“全省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正红法庭荣获全市法院审判业务部门创优奖,2个法庭被评为全市“廉洁司法示范庭”,在2009年度全市人民法庭综合考核中,滨海法院人民法庭整体工作位列全市第一。

  一、认清形势抓机遇,延伸服务促增长

  固本强基服务经济建设。在江苏沿海开发上升为国家战略的时代背景下,不断加快基层基础建设步伐,全力促进县域经济高速发展。将滨淮人民法庭移址于滨海港开发建设的前沿阵地,更名为“滨海港人民法庭”,使其成为服务滨海港开发建设的专门人民法庭;将大套人民法庭移址于县经济开发区,成立开发区人民法庭,对新建项目提供及时全面的法律服务;在人民法庭设立“服务四大百亿产业”合议庭,有力保障我县纺织服装、泵阀机械、生态化工、农副产品加工等产业的培植。

  更新理念保障企业发展。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地利优势,深入开展“庭企共建”活动,及时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召开服务企业座谈会倾听企业呼声,成立专门合议庭妥善审理涉企案件;扎实开展“送法进园区”活动,编印《服务企业简册》向辖区300余家企业发放,举办8期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法律研讨班和普通职工基本法律知识普及班,有效减少各类涉企纠纷发生;在国际金融危机期间,上门提供法律咨询帮助,增强企业抵御经营风险能力,全力为企业的发展保驾护航。

  加强培训营造优质环境。不断提升基层组织的矛盾纠纷化解能力,努力使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举办6期“沿海乡村干部法治培训班”,结合具体案例讲授相关法律知识,提高乡村两级干部的法律素质;组织辖区人民调解员分期分批赴人民法庭现场观摩案件审理,切实提高他们纠纷处理能力,先后有656名人民调解员和乡村干部来庭接受指导;配合地方对人民调解员进行管理考核,全力促进人民调解工作提升,优质法治环境有力促进我县经济建设的进程。

  二、创新机制解纷争,司法关怀暖民心

  诉前调解分流化解纠纷。人民法庭全部设立人民调解窗口,并在县内成立10个诉前调解乡镇工作站,逐步扩大诉前调解受案范围,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专门开发使用诉前调解案件系统管理软件,力促人民法庭诉前调解工作科学、规范、有序运行;举办法律早市,向辖区群众发放《民事权利保护意见书》,宣传与人们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增强群众法律素养。诉前调解有效减少辖区群众争讼缠讼行为,人民法庭受案数逐年下降,案件调撤率不断攀升,有力促进矛盾纠纷的化解。

  绿色通道快速维护民权。建立人民法庭案件受理、审判、执行绿色通道,为群众提供一站式诉讼服务,最大限度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设立当事人阅卷和休息场所,营造亲民氛围,大力推行预约立案、巡回审理、假日法庭等便民利民举措,方便群众诉讼;加大司法维权力度,不断加强婚姻家庭、损害赔偿等常见纠纷的审理工作,为妇女、儿童、老人追索扶养费等62万元,为农民工等劳动者追索劳动报酬86万元;建立弱势群体司法救助机制,对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依法实行诉讼费缓、减、免,保障弱势群体诉权,彰显司法人文关怀。

  回访制度力促案结事了。注重案件审理的实际效果,确保审结一案、了结一事。坚持案件审结后的回访制度,进一步增强办案效果,最大限度消除社会不和谐因素;注重民生案件的自审自执工作,特别是对申请人为农村特困户、城市低保户、残疾人的案件,收案即执、执之必结,近两年来,人民法庭共执结此类案件46件,执行标的130多万元;积极畅通信访渠道,大力开展判前释明、判后答疑工作,与上访户寻求互信、达成共识,促其消除对抗和误解,在辖区乡镇党委政府的支持帮助下,人民法庭案件初信初访解决率达95.8%。

  三、丰富内涵创特色,打造品牌树形象

  法庭文化培育和谐民风。充分发挥传统文化的教育和感化作用,在全市首创人民法庭“和”文化。法庭内设置了婚姻家庭类、相邻关系类等分类调解室,并在不同调解室的墙壁上绘制出与其主题相应的画面,用通俗易懂的语言阐述道理,促使当事人在和谐的氛围中缓解对抗、钝化矛盾,近年来,大量民事案件当事人在诉讼中握手言和、冰释前嫌。“和”文化有力促进和睦淳朴民风的形成,维护了辖区的和谐稳定。2009年2月,在滨海召开的“全国法院文化建设(苏北片)调研座谈会上,最高法院领导高度评价滨海法院法庭文化建设工作。

  法律扶贫帮助农民致富。充分发挥司法能动作用,大力实施“法律扶贫”工程。不断加强对全县农业产业转型升级在审判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动向进行分析研判,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考;精心打造通榆刘簖、滨淮长兴、陈涛新滩等3个服务脱贫攻坚示范点,使其成为人民法庭服务脱贫攻坚的基地,服务范围覆盖全县;建立脱贫攻坚项目预警防范机制,加强风险排查,先后提出合理化建议40多条,为赴贫困村创业的大学生村官化解经营风险5起,保障了脱贫攻坚项目安全无风险运营。

  庭村共建打造无讼村居。组织开展“法官进乡村”活动,30多名法庭工作人员与村居干部并肩作战,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并与重点人员结对进行法律帮扶,全力消除和谐隐患;引导群众通过合法途径自行化解矛盾,指导基层组织采取多种本土化方式解决纠纷,力求使矛盾纠纷不出家门、不出村居;联合辖区党委政府,组织开展无讼村居的评选活动,充分发挥模范村居的示范引领作用。2007年以来,涌现出以滨淮镇东罾村为首的21个无讼村居,其中东罾村实现连续3年“零诉讼”。
责任编辑:王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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