旷工三年被除名 22年后国企员工状告广东社保局
2010-10-13 16:26:41 | 来源:金羊网-羊城晚报 | 作者:董柳
  两名国企员工在被除名22年后,状告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下称“省社保局”),要求认定过去的工龄,申请提前退休,追回部分已缴社保金。12日,天河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缘 由

  调离特殊工种不果

  旷工三年被厂除名

  今年58岁的米金灿是广东清远人,自小在广州长大。1970年,18岁的他从广州市第四十九中学毕业后来到国营黄埔造船厂工作,当上了一名电焊工人。经过十余年的努力,他的专业技术职称从普通焊工升至4级焊工。1984年1月,黄埔造船厂《工人文化、技术考试升级呈批表》显示:“自1970年9月入厂以来,(米金灿)在技术上能够刻苦学习、钻研……入厂以来未出过工伤和质量事故。”然而,在1985年,这位优秀的国营企业电焊工突然旷工达40个月……

  米金灿表示,旷工与他的工作性质有关。“自己从事船舶电焊工作,长期与二氧化锰、氟化物、氮氢化物等有毒有害物质接触,属于国家规定的特殊工种。”1985年,他与早他一年进厂的从事船舶木塑工(同属特殊工种)的工友陈继志一起向造船厂申请调动工作,没有结果后,两人决定旷工。三年后的1988年,黄埔造船厂出具处理决定书,认定两人“未经组织批准,亦未办任何请假手续,旷工达40个月,至今未回厂工作”,决定将米金灿、陈继志除名出厂。

  离厂后的米金灿先后在五金和多家私人环保公司打零工,陈继志也在多家私企干过,后来成了待业人员。1993年,广东省开始缴纳社会保险金,陈继志从每月不多的工资中拿出部分购买了养老和医疗保险。

  焦 点

  特殊工种工龄 除名后怎计算

  去年9月,米金灿昔日在黄埔造船厂的工友打电话问他是否办了提前退休手续,米金灿疑惑地说60岁才能办理退休,对方说,国家文件规定特殊工种工龄满十年的可以退休。随后,米金灿和陈继志合计着递交相关材料给省社保局。

  今年5月,米金灿、陈继志提交《参保人特殊工种工作经历审核申报表》,申请审核其分别为15年和16年的特殊工种工龄。5月28日,省社保局依据劳动部1995年104号文件的建议,“除名职工的连续工龄应以各地实行职工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时间,作为除名职工计算连续工龄的起始时间”,而广东开缴社保金时,两人早已不在造船厂,且米金灿在离厂后从未缴过社保金,省社保局遂发出《职工特殊工种经历审核结果告知书》,核定两人的特殊工种工龄为0年0个月。两人曾就此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申请行政复议,被告知维持原来的决定。两人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状告省社保局。

  省社保局认为,米金灿、陈继志已于2008年办理了早期离开省属企业人员申请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手续,离开企业前曾从事特殊工种的年限不能作为计算提前退休的依据,且两人在1988年被黄埔造船厂除名,无证据证明符合“连续工龄满十年”的规定,故不属可办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人员范围。

  “再过几个月我就60岁了,包括2008年一次性缴纳的社保金,我已缴了几十年了。”陈继志说,他在木塑工的岗位上干了16年,这是不争的事实,如果核定特殊工种工龄属实,那么他就能申请提前退休,省社保局也应退回他最近5年已缴的那部分社保金。

  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责任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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