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狼老板强奸女性 司机帮忙毁灭证据
2010-10-13 08:37:41 | 来源:中国法院网北京丰台频道 | 作者:雪洁
  “我知道他没干好事,但是他毕竟是我的老板,我害怕他”,26岁的重庆人范某因帮助老板唐某毁灭证据被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以帮助毁灭证据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而唐某因犯强奸罪获刑三年。

  检察机关指控,2010年1月8日20时许,被告人范某在丰台区大红门一宾馆房间内,帮助唐某将强奸现场带有血迹的床单、被罩、毛巾等物证拿走,并在丰台区南四环公益桥附近辅路南侧的树林内进行销毁。被告人范某于2010年1月15日被公安机关抓获。

  庭上,范某表示认罪。“我没有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现在很后悔,希望法庭对我从轻处罚。”范某说道。

  范某的辩护人认为,被告人范某犯罪的主观恶性不深,出于法律意识淡薄,其是初犯,归案后主动配合司法机关查处案件,建议法院对被告人从轻处罚。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范某明知是指证他人犯罪的重要物证,却帮助当事人毁灭证据,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帮助毁灭证据罪,应予处罚。鉴于被告人范某认罪态度较好,故本院酌情予以从轻处罚。据此,做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陈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