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与非洲国家签订14项双边司法合作条约
2010-10-06 14:31:53 | 来源:新华网 | 作者:崔清新
记者从近日召开的第二届中非合作论坛——法律论坛上了解到,从1994年中国与埃及签订关于民事、商事和刑事司法协助的协定开始,目前中国与非洲国家签订的双边司法合作条约共有14项。
在中非刑事司法合作方面,中国已与突尼斯、南非、纳米比亚、阿尔及利亚四个非洲国家签订了双边刑事司法协助条约,均已生效。中国还与埃及签订了双边民事、商事和刑事司法协助协定,也已生效。根据这五项条约,中国与有关的非洲国家相互承担了依条约提供刑事司法协助的义务,包括代为送达刑事诉讼文书、调查取证、查找或辨认人员、进行司法勘验等。
中国还与突尼斯、南非、莱索托、纳米比亚、阿尔及利亚和安哥拉六国签订了引渡条约,前五项条约均已生效。根据这些条约,中国与有关非洲国家相互承担义务,在符合条约规定的情况下,将在本国境内被对方通缉的人员引渡给对方以便进行追诉或执行刑罚。
在中非民商事司法合作方面,中国目前已与摩洛哥、突尼斯和阿尔及利亚签订了双边民商事司法协助条约,除2010年初签署的中国与阿尔及利亚民商事司法协助条约外,其他条约已生效。根据上述条约或协定,中国与有关国家可相互协助代为送达民商事文书、调查取证以及承认和执行法院民商事裁决和仲裁裁决。
在中非刑事司法合作方面,中国已与突尼斯、南非、纳米比亚、阿尔及利亚四个非洲国家签订了双边刑事司法协助条约,均已生效。中国还与埃及签订了双边民事、商事和刑事司法协助协定,也已生效。根据这五项条约,中国与有关的非洲国家相互承担了依条约提供刑事司法协助的义务,包括代为送达刑事诉讼文书、调查取证、查找或辨认人员、进行司法勘验等。
中国还与突尼斯、南非、莱索托、纳米比亚、阿尔及利亚和安哥拉六国签订了引渡条约,前五项条约均已生效。根据这些条约,中国与有关非洲国家相互承担义务,在符合条约规定的情况下,将在本国境内被对方通缉的人员引渡给对方以便进行追诉或执行刑罚。
在中非民商事司法合作方面,中国目前已与摩洛哥、突尼斯和阿尔及利亚签订了双边民商事司法协助条约,除2010年初签署的中国与阿尔及利亚民商事司法协助条约外,其他条约已生效。根据上述条约或协定,中国与有关国家可相互协助代为送达民商事文书、调查取证以及承认和执行法院民商事裁决和仲裁裁决。
责任编辑:崔真平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