绛县法院推“AB角制度”实现工作无缝对接
2013-10-12 16:45:33 | 来源:中国法院网山西频道 | 作者:武文静 靳彦 柴婧婧
为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创优发展环境、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县委、县政府、县纪检委文件精神,近日,山西省绛县人民法院在全院范围内推行“AB角”制度,确保岗位无死角、工作无空挡。
明确角色分工,科学划分AB角。所谓“AB角制度”,就是A角主要负责某项工作,B角主动熟悉并协助做好该项工作,当A角出差或其他原因不能承担完成该项工作时,由B角接替完成该项工作,并切实负起责任。按照该制度,该院对每个岗位业务进行了科学划分、明确分工,确定了各项工作的A角和B角。真正形成了“院长不在副院长负责,主任不在副主任负责,庭长不在副庭长负责,甲工作人员不在乙工作人员负责”的格局。
明确岗位要求,强化业务学习。A角相对B角而言,处于较为重要的位置,为了让B角能够承担起A角的工作,该院要求作为B角的干警在加强本职业务学习的同时,还要加强对A角业务知识的学习,了解A角的履职方式,熟悉A角的工作内容,不断提高应对突发事件和紧急事件的工作水平。
明确适用情形,完善工作配合。正常情况下由A角承担其本职工作,B角为补充,遇有紧急事件或重要工作时,AB角应密切协作。A角要将自己负责的工作,形成书面的详细办理流程,便于本人不在时,由B角继续办理业务。安排工作时,应确保A角和B角不同时外出,保证每项工作都有人承担。
明确角色分工,科学划分AB角。所谓“AB角制度”,就是A角主要负责某项工作,B角主动熟悉并协助做好该项工作,当A角出差或其他原因不能承担完成该项工作时,由B角接替完成该项工作,并切实负起责任。按照该制度,该院对每个岗位业务进行了科学划分、明确分工,确定了各项工作的A角和B角。真正形成了“院长不在副院长负责,主任不在副主任负责,庭长不在副庭长负责,甲工作人员不在乙工作人员负责”的格局。
明确岗位要求,强化业务学习。A角相对B角而言,处于较为重要的位置,为了让B角能够承担起A角的工作,该院要求作为B角的干警在加强本职业务学习的同时,还要加强对A角业务知识的学习,了解A角的履职方式,熟悉A角的工作内容,不断提高应对突发事件和紧急事件的工作水平。
明确适用情形,完善工作配合。正常情况下由A角承担其本职工作,B角为补充,遇有紧急事件或重要工作时,AB角应密切协作。A角要将自己负责的工作,形成书面的详细办理流程,便于本人不在时,由B角继续办理业务。安排工作时,应确保A角和B角不同时外出,保证每项工作都有人承担。
责任编辑:杨青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