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审判管理 实现跨越发展
2010-09-01 13:30:52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王中伟
  审判管理是强化审执服务的有力抓手,是提升法院司法公信力、确保人民群众满意、实现法院科学发展的重要途径。坚持在创新管理理念、落实管理措施、强化管理保障三方面狠下功夫,力争实现法院跨越式发展的目标。

  一、更新司法理念,明确管理目标

  创新和加强审判管理,是实现司法公正、廉洁、为民核心价值观和人民法院实现跨越发展的必然要求,创新审判管理,要以创新管理理念为前提,要求我们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解放思想,与时俱进,不断适应新形势下法院工作的新要求。 

  (一)树立服务大局理念

  围绕大局开展工作,是审判权社会性的本质要求,也是法院工作讲政治的集中体现。我们坚持把审判工作与服务发展大局紧密结合起来,坚持能动司法,促使司法过程中法、理、情的有机融合,克服就案办案、孤立办案现象,将案件放到社会发展的全局中去考虑,放到促进社会和谐、实现公平正义中加以把握。变被动审判为主动服务、在创新服务举措、拓展服务领域上下功夫,努力提升服务民生的能力,实现审判与服务、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解决纠纷与推动大开放大发展的有机统一。

  (二)树立制度管理理念

  制度管理是实现法院管理规范化的基础。我们坚持以制度建院,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建立了各项审判管理规章制度,使法院各项工作步入科学化、规范化的轨道。同时,在制度落实上狠下功夫,定期考评,定期通报,跟踪督办,责任到人,建立起了较为完备、行之有效的审判流程管理机制、案件质量管理机制、岗位目标管理机制、轮岗交流机制、教育培训和监督机制等,在各部门中形成了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对事不对人、认真执行制度的风气。

  (三)树立精细管理理念

  重庆高院钱锋院长提出,“深化管理就是由粗放到精细,由飘浮到落实,由单一到系统,看似简单,实则艰难”。实现法院管理模式向精细化管理转变,将对促进法院工作跨越式发展注入强劲推力。以“精”做目标,就是要力求把每起案件办成铁案、精品案,以“细”为要求,就是要严格按照审判流程、案件管理规定执行,精益求精把案件每个细节准确、准时做到位,充分发挥审判管理的“指挥棒”效应,实现公正、高效、为民的司法目标。

  (四)树立动态管理理念

  法院动态管理,是以法院审判管理系统实时统计、阶段目标考核数据分析为基础,适时、适当调整管理策略和手段,实现对案件审执、政务运行“无缝隙”监控的管理模式。我们在遵循管理客观规律的基础上,树立动态管理理念,通过动态监测、阶段性量化评估,目标考核等制度不断推动审判工作均衡发展,为院党组及时掌握院内工作动态、合理配制和调整司法资源提供依据。实现了对法院各项工作全面、全程、全员的管理。

  二、落实管理措施,促进提档升级

  规范化管理是提高司法权威、树立法院形象的重要途径。我们通过构建科学的内部管理机制对司法审判权、执行权的行使、政务运行、进行规范化、程序化控制,达到提档升级的目标。

  (一)强化审判管理,确保司法公正高效

  审判管理是审判活动的重要内容,是法院各项管理工作中的中心。科学、合理的审判管理体制,应保障公正、高效价值的实现,体现诉讼效益与诉讼正义不可分割的联系。

  重视实务调研管理, 服务审执工作。深入研究调研工作规律,进一步提升对实务调研的管理水平,实现调研工作指导审判实践。针对辖区经济活跃、新类型请示案件多的优势,积极为审委会提供有操作性的对策建议。立足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提出应对金融危机背景下的司法对策,妥善处理因资金断裂引发的房地产、招投资、劳动争议等纠纷。广泛开展撰写“一篇学术论文、一篇案例评析、一篇理论性较强的法律文书、一篇专题司法统计分析”活动。将调研完成情况并纳入部门年度目标考核,重视调研队伍培训,力争在全市、全国取得有影响的调研成果。建立和探索调研成果转化机制,突显审判调研的实用性。

  规范庭审活动,落实审务公开。把转变审判作风、提高庭审质量作为强化审判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建立以庭审为中心的审判工作机制,严格规范庭审程序,确保庭审用语准确规范,司法礼仪严谨有序。广泛开展庭审观摩活动,进一步加大整改庭审不规范行为力度,加强对法官庭审活动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各项制度的落到实处。坚持“阳光是最好的反腐剂”,继续推行审判公开制度,依法应当公开审理的案件全部公开开庭审理并接受公民旁听,广泛听取代表、委员对庭审活动意见及建议。加大裁判文书网上公开范围和公开率,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开展质量评查,提高案件质量。案件质量是人民法院的生命。把质量评查视线从注重审判结果向注重立案、审判、执行的各个环节转变, 把立案、审判、执行工作全面纳入案件质量评查监督的范畴。要建立起统一、客观、全面、相对量化而不繁琐的审判质量和效率评查体系。采取随机抽查、专项督查、重点评查相结合,全方位、多角度对案件的立、审、执各环节进行监控、评价,对流程纵向和横向进行有效考核、监督,动、静相结合,提高法官追求案件质量的自觉意识。通过质量评查,及时发现审判中存在的问题,实行差错案件责任倒查,根据差错的性质和分类、审判人员的过错程度及造成的后果严格追究责任人的差错责任,并按季度予以分析通报,强化动态监督,切实改进和提高案件质量。

  强化审限意识,提高审判效率。针对年初松、年末紧,突击结案等不合理现象,进一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实现简易案件的速裁机制。强化“超期即违法”意识,严格执行关于审限延长的法定事由、报批手续、变更期限等规定,把好延长审限审批关,依权限行使审限延长审批权。继续完善案件流程管理制度,规范立案、排期、送达、开庭审理、调解、执行、归档、信访等各环节的工作程序和所需期限,确保各个审判流转环节有效衔接;严格履行审限延长告知制度;结合网上办案实行结案“催办通知”和“审限警示”,各业务庭通过建立未结案件台帐,定期排查和清理,从源头上杜绝超期限未结案件的产生,实现案件审理常态化运行、快审快结的良性运转机制。

  加强流程管理,强化监督制约。树立立、审、执、监一盘棋思想,通过实现案件立案、审判、执行、信访环节的网络化信息化管理,实现案件审批网上流转、法律文书网上签发、司法统计自动生成、审限自动跟踪管理等功能,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实现对案件各个环节全面及时的控制。强化对审判行为和过程的全程监督,完善程序规则和管理技术控制,探索建立科学的随机分案机制,实施分权制约,实行人员轮岗交流,强化内外监督制约,推行阳光审判、阳光执行,以公开透明确保公正,防止审判人员滥用权力,促进公正廉洁司法。

  完善层级管理,提升整体水平。中级法院层级管理分两个层次,充分发挥院、庭长依法监督指导职能,院、庭长带头参与案件研究,在权限范围内及时掌握、监督案件的具体情况, 确保案件审执工作质效同步提升。科学界定上下级法院的工作职责,以审判权的运作为中心,以减少审判错误,提高诉讼效率,节约诉讼成本,建立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体系为目标。规范案件请示制度,切实推行改判、发回案件通报、沟通制度,实行“一对一”交流指导,联合开展重点调研,开展上诉案例讲评,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指导作用,归纳形成法律的具体适用规则,统一司法尺度。强化上下两级法院间,辖区基层法院间管理经验、业务技能、人才培训等方面的交流,构建和谐的上下级法院关系,切实促进两级法院整体司法水平稳步提升。

  (二)强化窗口管理,实现便民为民利民

  推进立案信访窗口建设。立案与信访是法院工作的窗口,两个窗口的形象直接影响到法院形象。通过深入开展“文明立案窗口”创建工作,从健全基础设施、完善窗口功能、健全制度规范及加强队伍建设等方面下大力气,巩固已有建设成果,突出重点,建出特色。2010年下半年全面完善“立案信访窗口”建设,以优良的建设形象和利用效果来迎接最高法院的检查验收。按照这一要求,逐步实现窗口“五个有”,确保各项功能得到有效利用和不断完善,突出展示法制文明、体现司法工作亮点。努力将法院建设成为“功能完善、制度健全、设施齐备、服务到位”的司法服务场所。

  深入开展涉诉信访清积活动。认真贯彻落实涉诉涉执信访集中清理活动要求,充分认识清理涉诉涉执信访积案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把清理涉诉涉执信访积案工作同当前法院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充分发挥清理信访积案在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方面的重要作用,努力消化一批信访积案、维护社会稳定。逐步建立健全化解涉诉涉执信访长效机制,坚持“清积”和“防积”并重,积极加强与当地党委、政府的联系,充分发挥组织优势和体制优势,主动争取帮助支持,逐步建立起“党委领导、法院理诉、政府解难、多元化解”的信访工作机制。

  深入拓宽民意沟通渠道。广泛听取民意,有利于接受群众监督,消除社会和舆论对法院工作误解。要充分发挥院长邮箱“民意直通车”的功能,强化对院长邮箱处理程序的控制和管理,进一步分析院长邮箱升级后反映情况的新变化和新趋势,及时从中发现案件质量、审判管理和队伍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重视院长邮箱的办理,通过申诉审查、立案再审、督促办理等措施,确保了当事人投诉有回音,问题反映有落实。使院长邮箱真正成为法院院长与老百姓“零距离”沟通的平台。

  (三)强化后勤管理,推进审判信息化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法院后勤管理围绕审判工作中心,既独立于审判工作,又全面服务于审判工作,为审判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保障支持。

  妥善处理管理与服务的关系。最高法院王胜俊院长要求,片面强调管理而忽视服务,往往会造成管得过多,统得过死,干预审判,挫伤各业务部门和法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可能造成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的摩擦,导致管不了、管不好,背离审判管理的初衷。片面追求服务而放松管理,该严管的不去管,该约束的不约束,会造成审判管理流于形式,缺乏力度,既无法实现有效、有序管理,也无法形成奖优罚劣、奖勤罚懒的良好氛围。

  强化后勤规范化管理。建立完善保密管理、财务管理、车辆物资保障、档案管理等各方面制度,积极推进档案数字化建设进程,严格对外委托评估、拍卖、鉴定程序,依靠制度狠抓落实,责任到人。进一步强化安全意识,深入总结涉黑案件后勤保障工作的经验和规律,为今后开展类似工作提供切实可信的参考依据。要抓住院办公楼旧房改造、拆迁选址的契机,争取完成审判办公综合大楼迁建立项和前期准备,把加强硬件设施建设、改善办公环境、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彻底解决制约法院发展的硬件“瓶颈”问题。

  坚持以信息化带动规范化。将信息技术与法院工作紧密结合,不断增强审判工作和法院管理的科技含量,以信息化建设为载体,规范审判流程、合理调配审判资源、深化审判方式改革,为方便群众诉讼、完善内部监督管理搭建了平台。要以科技化为手段,切实推进网上办公、办案系统的高效稳定运行,大力推进数字化法庭的建设和使用,以信息化带动规范化,实现案件立案、审判、执行诉讼环节的网络信息化管理。实现网上签发法律文书、司法统计自动生成、审限自动跟踪管理等功能,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使院、庭领导在权限范围内及时掌握、监督案件的具体情况,提高审判质量,确保司法公正。

  三、完善保障手段,实现规范管理

  法院管理的规范化,离不开完善的保障手段。 只有健全制度,构建长效保障机制,以人为本,围绕发掘现有人才潜力,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才能实现“管理出公正、管理出效率、管理出廉洁”的工作目标。

  深化以人为本,全面提升干警素质。实现法院管理规范化,归根到底是要培养法官的现代司法理念,实现人的全面、可持续发展。在管理的基本方法上,制度管理是方法,但制度管理是有限的,管理的最终立足点必须是人。好的制度,必须有高素质的执行者,要紧紧抓住队伍建设这一关键,深入推动“学习型法院”建设,为干警搭建学习提升平台,广泛开展“青年论坛”、“法官论坛”活动,着力优化干部队伍,加强干部交流锻炼。用事业和感情凝聚人心,增强主人翁的责任感。通过打造平台、创新载体,促进形成共同的思维方式、价值观念、职业道德乃至职业语言,推进法官职业化建设,增强团队的归属感、荣誉感,为法院建设提供智力支持和精神动力。

  量化考评指标,形成人才激励机制。要全面考核评价法官的业绩,必须要形成科学化、合理化、规范化、系统化的量化考评机制, 尽量减少考评过程中的随意性、主观性。针对上一年度市高法院目标考核量化指标中的不足之处,在提升调解(和解)率、撤诉率上下功夫。以动态考核和静态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考核手段,将目标考核与法官职业晋升,学习培训,评先创优密切关联,初步建立了用制度管人,用目标考核激励人的队伍管理模式。严格规定法官审判业绩在同类人员中不在靠前位次的,不得提拔任用、不得评先评优。现有中层干部需结合管理能力、协调能力、调研能力、把关职能发挥等情况,进行量化打分,整体排名,力争建立起“能者上,庸者下、功者奖、过者罚、劣者出”的用人机制,切实创造一种让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用人环境,最大限度地调动干警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推行廉政教育,树公正廉明形象。司法廉洁是审判工作的底线。司法廉洁与否,关系到人民司法事业兴衰成败。2009年法院系统的一系列腐败案件为我们敲响了警钟,要求我们将廉政警示教育贯穿于日常工作之中,时刻不能放松。必须坚持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的龙头,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做到责任、监督和考核“三落实”。将廉政责任指标层层分解到各级领导和其他干部职工。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纳入法院领导班子和干部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严格执行市高法院“四个一律”规定,认真落实法院领导干部“单方退出”机制,充分利用现代网络手段,开展丰富多样的廉政文化活动,强化干警廉洁自律意识,自觉抵制“人情案”、“关系案”的发生,形成良好的廉政文化氛围。
责任编辑:裴夏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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