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南法院充分发挥陪审员调解优势化纠纷
2010-08-20 15:11:55 | 来源:中国法院网赣州频道 | 作者:朱卫明 张相旺
  8月20日上午,在江西省全南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经过法官和陪审员近三个小时耐心细致的疏导教育,原告陈秀英撤回对丈夫李纪平的起诉。至此,一对夫妻终于冰释前嫌,重归于好。

  陈秀英和李纪平夫妻双方原本十分恩爱,但从今年年初开始,李纪平却染上赌博恶习,整天沉迷于赌博,还经常打骂陈秀英,无奈之下,陈秀英将丈夫诉之法院要求离婚。法院受理案件后,法官为了维护当事人来之不易的家庭,试图进行调解,但陈秀英表现出强烈的抵触情绪,不愿接受调解。法官便邀请了区委会主任马小红(系全南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参与调解此案。在调解工作中,马小红首先利用自身作为区委会主任及妇女的优势,分别和双方进行了详谈,并有针对性地对双方进行了耐心的开导和劝说,分析了离婚可能给自身以及家庭、孩子带来的巨大伤害。最终,她靠体贴的语言、平和的心态,取得了夫妻双方的信任,使夫妻俩重归于好。

  据悉,全南县人民法院高度重视人民陪审员在调解工作中的作用,充分利用人民陪审员来自基层的不同岗位,了解社情民意,易与当事人沟通、交流等有利条件,化解纠纷。根据不同的案件,对人民陪审员的职业特点和专业知识进行科学遴选,安排具备相关知识的人民陪审员参与调解。如对农村相邻权纠纷、赡养纠纷等案件,邀请来自农村且德高望重的人民陪审员参与调解;对涉及婚姻家庭纠纷的案件,邀请从事妇女工作的女性人民陪审员参与调解;对涉及土地纠纷的案件,邀请熟悉土地管理法的人民陪审员参与调解等。

  人民陪审员在案件调解中的特长作用,弥补了法官某些专业知识的不足,做到法官与人民陪审员优势互补,取得了良好效果。今年截至8月20日,该院17名人民陪审员共参与审理各类案件122件,参与调解案件64件,调解结案58件,调解成功率达90%。
责任编辑:张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