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宁法院首次运用最高院调解平台开展远程视频调解
2019-11-28 16:52:09
中国法院网讯 (王丽彬) 11月26日,福建省建宁县人民法院利用最高院人民调解平台,组织相隔两地的当事人进行远程视频调解,并即时达成调解协议,获得当事人的认可。
该案是一起商品房预售合同,杨某于2012年向某房地产置业公司购买商品房一处,签订了商品房认购协议,并支付认购金5万元。但该公司因资金不足,将原告认购的房屋抵押给他人,导致原告购买的房屋无法交付。杨某起诉后,建宁法院征求双方当事人的同意,采用远程视频的方式进行调解。
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被告同意双倍返还原告杨某认购金10万元,并对支付时间进行约定。从法庭调查到达成调解协议,用时仅10分钟,调解平台对调解全过程进行录音录像,法官拟定好调解协议后,邮寄给当事人签字后即可生效。
该调解平台可以通过电脑、手机登陆使用,实现远程调解线上线下完美结合。远程视频调解让当事人足不出户就可以参加调解,既方便又快捷,对身居异地、来往不便的当事人来说,更是提供了极大的便利,真正做到了“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责任编辑:邵倩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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