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溪法庭:“背靠背”调解化纠纷
2019-05-28 08:46:46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张茹颖
- 庭审现场。
- 法官进行“背靠背”调解,耐心做原告一方思想工作。
- 被告当庭兑现,法官将2万元现金交付给原告。
近日,浙江省仙居县人民法院横溪人民法庭走进溪港乡大园村,审理一起生命权纠纷案。经过不懈努力,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庭交付现金。
据了解,该案原告的儿子曹某受雇于蒋某运树,在一次用钢索滑运树木时,因一同运树的工人王某操作不当,导致曹某被滑落的树木撞击死亡。
事发后,经乡镇府调解,由蒋某赔偿曹某家属24.6万元,由王某给付6万元。蒋某已履行完毕,但王某声称家庭困难,仅支付了2万元。今年4月30日,曹某家属以王某未实际履行协议内容为由,将王某诉至法庭。
考虑到该案在当地影响较大,又有村干部及村民参与前期调解,横溪法庭遂决定在原、被告所在的大园村开庭。
庭审当天,横溪法庭在大园村文化礼堂外设立巡回法庭,吸引了不少村民围观。在确定双方均有调解意向后,法官、人大代表、人民调解员以及
村干部分别对原、被告进行“背靠背”调解,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再当庭支付原告2万元,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据了解,该案原告的儿子曹某受雇于蒋某运树,在一次用钢索滑运树木时,因一同运树的工人王某操作不当,导致曹某被滑落的树木撞击死亡。
事发后,经乡镇府调解,由蒋某赔偿曹某家属24.6万元,由王某给付6万元。蒋某已履行完毕,但王某声称家庭困难,仅支付了2万元。今年4月30日,曹某家属以王某未实际履行协议内容为由,将王某诉至法庭。
考虑到该案在当地影响较大,又有村干部及村民参与前期调解,横溪法庭遂决定在原、被告所在的大园村开庭。
庭审当天,横溪法庭在大园村文化礼堂外设立巡回法庭,吸引了不少村民围观。在确定双方均有调解意向后,法官、人大代表、人民调解员以及
村干部分别对原、被告进行“背靠背”调解,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再当庭支付原告2万元,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责任编辑:魏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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