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三坚持三贴近推进“三项重点工作”
2010-08-20 08:40:46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江西省吉安县人民法院院长 彭安平
伴随着我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全面实施,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进程加快,法律调整经济社会生活的领域和层面不断拓展,人民群众对司法的需求和期待日趋强烈和多样,对司法公正的需求越来越期待,人民群众的这种司法需求反映到法院工作的层面,最直接的体现就是越来越多的矛盾纠纷以案件的形式进入司法领域,涉及多层次的社会关系,多样化的矛盾主体,多领域的利益冲突,法院受理案件数量持续高位增加。
但是,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和司法工作的现状来看,法院在司法能力方面仍然存在“四个不足”:
其一,面对案多人少的形势,对新情况、新问题的应对能力不足,对科学发展观的学习认识还不全面,与人民群众联系不紧密;
其二,面对案结事了的要求,掌握社情民意、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不足,对新类型疑难案件的研究和探索不够,创新法院工作能力不足;
其三,少数干警作风漂浮、组织纪律观念淡漠,少数干警忽视政治业务学习,学习上流于形式,审判工作与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有待提高的问题;
其四,办案经费较为紧张和执行难问题仍然是困扰法院工作的主要问题。
中央政法委提出2010年以及今后一个时期政法工作的重点是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和公正廉洁执法。这三项重点工作不仅为法院工作科学发展指明了方向,还为法院队伍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
为此,作为基层人民法院,要紧紧围绕“三项重点工作”,立足于“人民法官为人民”精神,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把三项重点工作切实抓好抓实抓出成效,就必须在提高群众工作能力上实现新突破、在增强大局意识上实现新提高,在保持公正廉洁上实现新进步,在队伍建设方面做到开拓创新、与时俱进。强化司法为民观念,细化便民利民举措,是回应人民群众司法需求的必由之路。
结合本人所在法院的实际情况,认为需要做到三个坚持三个贴近,一是坚持服务人民群众,贴近各类纠纷源头,注重矛盾化解;二是坚持服务发展大局,贴近社会管理前沿,注重服务创新;三是坚持推进队伍建设,贴近各个审判环节,注重公正廉洁,为构建平安、和谐、法治社会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
一、坚持服务人民群众,贴近各类纠纷源头,注重矛盾化解。
我院以辖区群众实际需求为导向,立足于和谐司法,切实注重和谐理念在审判服务的实际运用,紧贴产生矛盾纠纷的最前沿,加大调解、和解工作力度,积极开展巡回审判,开设“夜间法庭”、“假日法庭”等特色法庭,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确保案结事了、定纷止争。
一是加大涉及下岗企业职工、低保失业人员等困难群众利益案件和拖欠民工工资案件的审理力度,注重保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给予弱势群体温情关怀,提供司法救助,在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时,给予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
二是对追索劳动报酬、医药费、生活费、赡养费等涉及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的案件,全部开通审判执行绿色通道,实行“三优先”原则,即优先立案、优先审理和优先执行,让群众感受司法的温暖;
三是大力开展巡回审理。在巡回审理中坚持调解原则,坚持审理案件与法制宣传相结合原则,及时为偏远山区农民解决矛盾纠纷。并明确规定对赡养纠纷等类型案件一律实行巡回审判,到实地开庭审理,减轻了老弱病残群众的讼累。通过巡回审理,起到审结一案,教育群众一片,促进社会和谐共处的良好效果;
四是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司法协理员来自民间、熟悉民情的优势,在参与案件审理中让民意社情有序地融入司法。近三年来人民陪审员在普通程序中参审率达到100%。还建立人民陪审员、司法协理员工作台帐,并纳入全院年度目标管理进行考评。
此外,我院结合农村实际,提出创新农村调解网的工作思路。通过建设农村调解网不断创新农村调解工作,化解农村矛盾。
构筑一个调解网络,即建立法庭、乡镇、村三级联动的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的长效机制;
建立二个工作机制,即巡回审理机制和诉讼指导机制;
落实三项措施即建立立案绿色通道、实行专人分片负责、印制便民诉讼联系卡;
实现四个联动,即审判工作与人民调解工作的联动、诉前释法与诉后释明的联动、审判工作与维稳工作的联动、法院内部监督与人民群众的外部监督联动为主要工作目标。
还在固江镇成立了芦西调解工作室,工作室人员由镇调解委员会抽调两人和五个村调解委员会主任组成,并由法院派遣两名办案经验丰富的法官驻室指导,实现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的有机对接,做到诉前早介入,诉中重调解,诉后多解惑,及时化解矛盾,促进社会稳定,真正做到化民忧、解民困、了民愿,将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二、坚持服务发展大局,贴近社会管理前沿,注重服务创新。
我院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工作目标,将司法服务的重点对准服务大局、促进发展,坚持能动司法,采取主动送法进企业,主动服务重点工程、民生工程建设,认真为辖区企业送法维权,及时开展专项审判活动,认真解决服务中存在的各种突出问题,保障企业可持续发展,确保重大项目建设顺利进行,以积极、主动的司法服务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同时,密切关注经济运行中的法律政策风险,及时提出司法建议,为当地党委政府当好参谋,努力营造良好的发展氛围,充分发挥了人民法院在服务经济发展、创建良好经济环境上的积极作用。
我院通过创新审判机制,营造公正司法的氛围。
一是以局域网为依托,完善审判运行监督制约机制,形成“大立案、精审判、强执行、严监督”的审判运行机制;
二是深化审判方式改革,增强审判工作透明度。全面推行以公开举证、质证、辩论、认证和当庭宣判为主要内容的庭审方式;扩大民商事案件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和刑事案件实行简化审的范围,缩短办案时间,提高诉讼效率,减轻当事人的讼累;
三是完善裁判文书点评和差错追究制度,增强裁判文书的说理性,并要求判决书后面附上适用的法律条文内容,让裁判文书真正成为展示司法公正的有效载体;
四是加强审判监督机制。对所有已结案件进行交叉评查,从庭审程序、实体裁判、法律文书质量三个方面对案件质量逐案逐项逐页进行审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实行并实名通报,视情节追究责任;
五是完善执行联动机制,破解执行难题。通过建立执行案件工作流程、重大案件挂牌督办等制度,进一步规范执行行为。稳妥执行涉园区企业案件,采取“放水养鱼”、和解等方式,帮助企业度过难关。健全执行工作联动协调机制,排除非法干扰,解决执行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保障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畅通进行,以此促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法定义务,使法院执行进入良性循环,从而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三、坚持推进队伍建设,贴近各个审判环节,注重公正廉洁。
我院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等主题活动为契机,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原则,一手抓教育,一手抓监管,全面强化司法公正廉洁教育,推进干警队伍司法作风建设。
一是广泛开展法官执法大培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党风廉政教育活动,提高干警的政治素养,坚定干警的政治信仰,提高干警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从思想意识领域筑牢防腐第一道防线;
二是建立健全院长、副院长和各审判庭室领导岗位的“一岗双责”制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层层签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形成权责一致、相互制约、高效有序、监督有力的审判队伍监管机制;
三是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的职能作用,不断加大对本单位重点岗位领导干部的监督。通过大力整顿思想作风、庭审作风以及生活作风,建设“服务好、敬业好、学风好、自律好、形象好”的机关作风;
四是规范庭审行为,端正司法礼仪,维护法庭尊严。我院以严禁将警车停放在餐馆和娱乐场所门口、严禁法官和律师在餐馆同桌用餐、严禁上班时间上网炒股和娱乐、严格上下班制度和严格执行最高法院“五个严禁”规定、庭审作风“六个严禁”、审判作风“四项规定”为抓手,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机关效能建设;
五是为防止干警与当事人、律师同行同吃同住“三同”现象,法院干警外出离县办案时,必须如实填写申请表,经审批同意后才能外出办案,并可以据实向法院财务报销差旅费用;
六是推行违法违纪投诉举报告知书制度和在办公楼显著位置张贴最高法院“五个严禁”规定及举报电话。凡是到我院进行诉讼的当事人均会收到干警违法违纪行为投诉举报告知书,告知书详细列明了法院干警在办案中不得有的行为及投诉举报的方法,让人民群众更好地对法官进行监督,从源头上加大监督力度,树立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廉洁文明的良好形象。
但是,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和司法工作的现状来看,法院在司法能力方面仍然存在“四个不足”:
其一,面对案多人少的形势,对新情况、新问题的应对能力不足,对科学发展观的学习认识还不全面,与人民群众联系不紧密;
其二,面对案结事了的要求,掌握社情民意、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不足,对新类型疑难案件的研究和探索不够,创新法院工作能力不足;
其三,少数干警作风漂浮、组织纪律观念淡漠,少数干警忽视政治业务学习,学习上流于形式,审判工作与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有待提高的问题;
其四,办案经费较为紧张和执行难问题仍然是困扰法院工作的主要问题。
中央政法委提出2010年以及今后一个时期政法工作的重点是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和公正廉洁执法。这三项重点工作不仅为法院工作科学发展指明了方向,还为法院队伍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
为此,作为基层人民法院,要紧紧围绕“三项重点工作”,立足于“人民法官为人民”精神,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把三项重点工作切实抓好抓实抓出成效,就必须在提高群众工作能力上实现新突破、在增强大局意识上实现新提高,在保持公正廉洁上实现新进步,在队伍建设方面做到开拓创新、与时俱进。强化司法为民观念,细化便民利民举措,是回应人民群众司法需求的必由之路。
结合本人所在法院的实际情况,认为需要做到三个坚持三个贴近,一是坚持服务人民群众,贴近各类纠纷源头,注重矛盾化解;二是坚持服务发展大局,贴近社会管理前沿,注重服务创新;三是坚持推进队伍建设,贴近各个审判环节,注重公正廉洁,为构建平安、和谐、法治社会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
一、坚持服务人民群众,贴近各类纠纷源头,注重矛盾化解。
我院以辖区群众实际需求为导向,立足于和谐司法,切实注重和谐理念在审判服务的实际运用,紧贴产生矛盾纠纷的最前沿,加大调解、和解工作力度,积极开展巡回审判,开设“夜间法庭”、“假日法庭”等特色法庭,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确保案结事了、定纷止争。
一是加大涉及下岗企业职工、低保失业人员等困难群众利益案件和拖欠民工工资案件的审理力度,注重保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给予弱势群体温情关怀,提供司法救助,在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时,给予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
二是对追索劳动报酬、医药费、生活费、赡养费等涉及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的案件,全部开通审判执行绿色通道,实行“三优先”原则,即优先立案、优先审理和优先执行,让群众感受司法的温暖;
三是大力开展巡回审理。在巡回审理中坚持调解原则,坚持审理案件与法制宣传相结合原则,及时为偏远山区农民解决矛盾纠纷。并明确规定对赡养纠纷等类型案件一律实行巡回审判,到实地开庭审理,减轻了老弱病残群众的讼累。通过巡回审理,起到审结一案,教育群众一片,促进社会和谐共处的良好效果;
四是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司法协理员来自民间、熟悉民情的优势,在参与案件审理中让民意社情有序地融入司法。近三年来人民陪审员在普通程序中参审率达到100%。还建立人民陪审员、司法协理员工作台帐,并纳入全院年度目标管理进行考评。
此外,我院结合农村实际,提出创新农村调解网的工作思路。通过建设农村调解网不断创新农村调解工作,化解农村矛盾。
构筑一个调解网络,即建立法庭、乡镇、村三级联动的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的长效机制;
建立二个工作机制,即巡回审理机制和诉讼指导机制;
落实三项措施即建立立案绿色通道、实行专人分片负责、印制便民诉讼联系卡;
实现四个联动,即审判工作与人民调解工作的联动、诉前释法与诉后释明的联动、审判工作与维稳工作的联动、法院内部监督与人民群众的外部监督联动为主要工作目标。
还在固江镇成立了芦西调解工作室,工作室人员由镇调解委员会抽调两人和五个村调解委员会主任组成,并由法院派遣两名办案经验丰富的法官驻室指导,实现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的有机对接,做到诉前早介入,诉中重调解,诉后多解惑,及时化解矛盾,促进社会稳定,真正做到化民忧、解民困、了民愿,将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二、坚持服务发展大局,贴近社会管理前沿,注重服务创新。
我院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工作目标,将司法服务的重点对准服务大局、促进发展,坚持能动司法,采取主动送法进企业,主动服务重点工程、民生工程建设,认真为辖区企业送法维权,及时开展专项审判活动,认真解决服务中存在的各种突出问题,保障企业可持续发展,确保重大项目建设顺利进行,以积极、主动的司法服务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同时,密切关注经济运行中的法律政策风险,及时提出司法建议,为当地党委政府当好参谋,努力营造良好的发展氛围,充分发挥了人民法院在服务经济发展、创建良好经济环境上的积极作用。
我院通过创新审判机制,营造公正司法的氛围。
一是以局域网为依托,完善审判运行监督制约机制,形成“大立案、精审判、强执行、严监督”的审判运行机制;
二是深化审判方式改革,增强审判工作透明度。全面推行以公开举证、质证、辩论、认证和当庭宣判为主要内容的庭审方式;扩大民商事案件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和刑事案件实行简化审的范围,缩短办案时间,提高诉讼效率,减轻当事人的讼累;
三是完善裁判文书点评和差错追究制度,增强裁判文书的说理性,并要求判决书后面附上适用的法律条文内容,让裁判文书真正成为展示司法公正的有效载体;
四是加强审判监督机制。对所有已结案件进行交叉评查,从庭审程序、实体裁判、法律文书质量三个方面对案件质量逐案逐项逐页进行审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实行并实名通报,视情节追究责任;
五是完善执行联动机制,破解执行难题。通过建立执行案件工作流程、重大案件挂牌督办等制度,进一步规范执行行为。稳妥执行涉园区企业案件,采取“放水养鱼”、和解等方式,帮助企业度过难关。健全执行工作联动协调机制,排除非法干扰,解决执行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保障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畅通进行,以此促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法定义务,使法院执行进入良性循环,从而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三、坚持推进队伍建设,贴近各个审判环节,注重公正廉洁。
我院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等主题活动为契机,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原则,一手抓教育,一手抓监管,全面强化司法公正廉洁教育,推进干警队伍司法作风建设。
一是广泛开展法官执法大培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党风廉政教育活动,提高干警的政治素养,坚定干警的政治信仰,提高干警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从思想意识领域筑牢防腐第一道防线;
二是建立健全院长、副院长和各审判庭室领导岗位的“一岗双责”制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层层签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形成权责一致、相互制约、高效有序、监督有力的审判队伍监管机制;
三是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的职能作用,不断加大对本单位重点岗位领导干部的监督。通过大力整顿思想作风、庭审作风以及生活作风,建设“服务好、敬业好、学风好、自律好、形象好”的机关作风;
四是规范庭审行为,端正司法礼仪,维护法庭尊严。我院以严禁将警车停放在餐馆和娱乐场所门口、严禁法官和律师在餐馆同桌用餐、严禁上班时间上网炒股和娱乐、严格上下班制度和严格执行最高法院“五个严禁”规定、庭审作风“六个严禁”、审判作风“四项规定”为抓手,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机关效能建设;
五是为防止干警与当事人、律师同行同吃同住“三同”现象,法院干警外出离县办案时,必须如实填写申请表,经审批同意后才能外出办案,并可以据实向法院财务报销差旅费用;
六是推行违法违纪投诉举报告知书制度和在办公楼显著位置张贴最高法院“五个严禁”规定及举报电话。凡是到我院进行诉讼的当事人均会收到干警违法违纪行为投诉举报告知书,告知书详细列明了法院干警在办案中不得有的行为及投诉举报的方法,让人民群众更好地对法官进行监督,从源头上加大监督力度,树立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廉洁文明的良好形象。
责任编辑:王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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